游智开[清][公元1816年-1900年,清代广东巡抚四川总督] 湖南娄底市新化人物 清廉巡抚游智开 字子代,县城厢南门(今县城迎宾路)人,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生,咸丰元年(1851)举人,拣选知县。以后历任署和州知州、署泗州知州、永平知府、永定河道、四川按察使、署理巡抚、广西布政司使等职。智开为官三十余年,勤于治事,关心民事。捐廉储粮,积谷备荒。曾国藩为直隶总督时,称“其治行为江南第一”,所至处,均称其“廉平”。任永平知府时,见狱吏私系囚犯索贿,游智开严刑狱吏。署理广东巡抚期间,当地韦姓按例馈银三十万金,游坚予辞却。总督四川时,重庆发生教案,西洋人以传教为借口,乘机闹事。游智开不徇私情,详查奏准朝廷,坚拒外国公使干预,拘捕肇事教首,终平息了事态。《清史稿》有传。 ### 科举入仕与早期任职 游智开于咸丰元年(1851年)考中举人,后被拣选知县。同治初年,李续宜巡抚安徽,调游智开司厘榷(管理税务),他在任上以廉平著称。 同治四年(1865年),游智开署和州知州。在任期间,他勤于政务,经常出巡四境,延见父老,询问他们的疾苦。同时,他还亲为诸生考校文艺,剖析经旨,教导他们孝弟廉让,对当地教育十分关心。针对和州旧有的由胥吏垫完粮赋的弊端,他坚决禁绝,减少了胥吏对百姓的勒索。此外,他还亲自督工役,修筑濒江堤防,所筑堤防费用节省且坚固,有效预防了水患。 由于在和州的出色表现,游智开旋补无为州,后又署泗州,在泗州任上,他治盗尤其严厉。曾国藩对他的治理才能十分赏识,称其治行为江南第一。后来曾国藩移督直隶,特调游智开署深州。在深州,游智开兴义学,减浮征,让百姓大为喜悦。之后他补滦州,针对当地百姓苦于兵车运输的问题,他另筹输送方法,使百姓免受扰累。滦州民俗健讼,奸民常常居间构讼,游智开对这种行为进行了痛惩,使得当地的讼风逐渐平息。 ### 永平知府任上的政绩 同治十一年(1872年),游智开擢升为永平知府。他曾巡阅迁安狱,发现狱吏私系囚犯勒索贿赂,立即将狱吏拘至县惩处,县令也因此惊觉并向他请罪。 在永平的8年时间里,游智开做了许多实事,如葺书院,筑城垣,修郡志等,均取得了显著成效。永平濒海产盐,贫民多赖以为生,当时部令禁私贩,改行官引。游智开上书称:“民间少一私贩,即地方多一马贼。盐本宜行官引,永平则仍旧不便”,最终改官引事未获施行,从而保障了当地贫民的生计。 ### 永定河道与四川任职 光绪六年(1880年),游智开擢永定河道。他怵惕洪流,轸念民灾,躬率部员昼夜巡查两岸,督筑堤防。经过五年的努力,河泛得以安宁,他还广置舟楫,建官桥官渡,祛除积弊,方便了行旅。光绪十一年(1885年),游智开请觐入都,诏见二次,获得了“河工办得好”的褒奖。 同年,游智开擢升为四川按察使,他简装入蜀,密访吏治得失、世情民隐,督率属吏清厘积案。不久,他两次代理布政使,次年护理总督。当时重庆发生教案,游智开奏称:“是案当以根究起衅之由,先收险要,及预定款目为关键。非赎回险要,无以服渝民之心;非严诛首犯,无以制洋人之口;非议赔银两,无以为结案之具”。他下令拘捕肇事教首罗元义,并以罗身虽入教,仍属中国人,自应治以中国法律,请敕总理衙门据理力争,勿许各国公使干预,最终置罗元义于法,以较少的赔款了结了教案。 ### 广东与广西任职及晚年生活 光绪十四年(1888年),游智开迁广东布政使,署理巡抚。到任后,他劾贪吏,严赌禁,当地韦姓按例馈银三十万金,他坚予辞却。后来,他发现前任总督的亲信南海知县和香山知县等人贪赃枉法,祸害百姓,当即予以参劾,但被当时权重一时的湖广总督所阻,游智开于是不获其志,于光绪十六年(1890年)以年老为由,祈求退休回到新化老家。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清廷再次起任游智开为广西布政使。当时广西灵川发生闹粮风潮,朝廷准备发兵剿办,游智开认为事变乃县令办理不善所激,阻止了发兵,并责在县令,使得当地老百姓得以保全。他又念及广西地瘠,从来很少储积,于是捐廉俸以储粮担,并且通令各属府县,积谷备荒。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游智开因病自己申请罢官归乡。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游智开病逝于家中,享年八十五岁。 ### 人物评价 游智开为官三十余年,始终秉持着廉平的为官之道,深受百姓爱戴。他所至之处,兴利除弊,关心民生疾苦,积极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如在和州改革征粮制度、修筑堤防,在永平保障贫民盐贩生计,在重庆妥善处理教案等,为当地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曾国藩称其治行为江南第一,这是对他治理才能的高度认可。此外,他一生清廉,虽为官多年,但从未置一房一地,家中除了诗书数箧外,别无多余东西,其服食也仅是布帛菽粟而已,这种清廉的品质在晚清官场中尤为难得。游智开的事迹和品德,为后世所传颂,他是晚清时期一位值得尊敬的官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