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垂[公元1887年-1936年,革命烈士]+像 湖北鄂州市华容区人物 刘伯垂(1887-1936),名芬,号恶紫、百锤、笏祥、馨笏,湖北武昌(今鄂州)人。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湖北地方党组织创始人之一。清朝末年留学日本,就读于明治大学法科,结识孙中山,陈独秀等人,加入中国同盟会,从事反清革命活动。1920年夏,由陈独秀介绍加入党组织,被派回武汉和董必武、陈谭秋等人筹建中共湖北地方党组织。1923年参与发动和领导了“二七”大罢工运动。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受党派遣曾任国民党汉口特别市执行部(管辖湖北、湖南、陕西三省)工农部部长。1924年5月被军阀逮捕入狱,次年被党营救出狱。1926年国民革命军兵临武昌城,久攻不下,刘伯垂和董必武等人策动北洋军阀守军六个营起义,为革命军夺取武汉三镇作出了贡献。1927年八七会议后,刘伯垂调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年底,为了躲避武汉军警的追捕,刘伯垂潜赴日本,次年回国,隐居上海。1936年秋,刘伯垂因患肝病,逝世于上海。 刘伯垂,名芬,号恶紫、百锤、笏祥、馨笏,1887年2月2日出生于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刘蘘村,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湖北地方党组织创始人之一。 刘伯垂出生于书香世家,其父刘弼丞为日本政法大学毕业生。他少时在本地读私塾,后东渡日本,就读于日本明治大学法科。留学期间,他结识了孙中山,加入了中国同盟会,积极从事反清革命活动。在日本时,他还与倾向马克思主义的李汉俊过从甚密,受到了马克思主义的影响。 1911年,辛亥首义爆发,刘伯垂回国任黎元洪都督府秘书官,后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法制局参事。因袁世凯称帝,他愤而辞职。1917年,孙中山在广东成立护法军政府,刘伯垂任司法部司员,后任高等审判厅厅长。在此期间,他主编《惟民周刊》,宣传革命主张。但由于广东军阀政府未彻底摆脱军阀控制,刘伯垂深感不满,1920年夏秋之交,他辞官北返上海。 在上海,刘伯垂由陈独秀介绍加入了共产党。当时,上海共产党早期组织已经成立,陈独秀为书记。刘伯垂受陈独秀委派,回武汉筹建共产党组织。他到武汉后,分别与董必武、张国恩、陈潭秋、包惠僧、郑凯卿等人交谈,取得一致意见,赞成成立武汉支部。1920年10月,刘伯垂在武昌抚院街董必武寓所主持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共产党湖北的第一个支部(亦称共产主义小组)正式宣告成立。会后,他租用多公祠5号为支部机关,门口挂上刘芬律师事务所的招牌以作掩护。 武汉支部成立后,刘伯垂致力于发展党的组织,开展革命活动。他参与领导了马克思学说研究会的活动,还组建了武昌社会主义青年团。1920年11月14日,在武昌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会议上,他作了关于社会主义的专题发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和剩余价值学说。 1923年,刘伯垂参与发动和领导了“二七”大罢工运动。同年年底,根据中共三届一中全会精神,他与项英一道成立了“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筹备处”,担任筹备处主任。1924年1月,刘伯垂以国民党湖北代表的身份出席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3月,国民党中央委任他为国民党湖北省政府党部筹备委员,与董必武等人一起建立了国民党汉口市执行部,并担任工农部长。 然而,1924年5月13日,直属中共中央领导的中共汉口地委机关、国民党汉口党部筹备处和汉口执行部机关同时被敌人破坏,刘伯垂的律师事务所也被查抄,他本人被捕入狱。在狱中,刘伯垂坚贞不屈,直至1925年1月获释返汉。 刘伯垂出狱后,再次受国民党中央委托,负责重新组织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1925年5月,汉口特别市临时党部成立,他任执行委员。五卅运动后,他遭通缉。1926年1月,刘伯垂出席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向大会作《汉口特别市党务报告》,并任大会秘书处文牍科主任、《工人运动报告》审查委员会委员。会后,他任广州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书记长。 北伐战争时,刘伯垂返汉。1926年9月,北伐军久攻武昌不克,刘伯垂参与策动守城军宋大霈部起义,为革命军夺取武汉三镇作出了重要贡献。武昌光复后,他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汉口行营秘书室主任、湖北人民审判委员会委员、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执行委员、湖北省民会议组织法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委员、湖北全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国立武昌中山大学(今武汉大学)教授等职。他曾主持审判陈嘉谟、刘玉春一案,后又负责起草《湖北省民会议组织法》。 1927年,蒋介石、汪精卫相继背叛革命,第一次国共合作彻底破裂。按照中共中央的决定,刘伯垂与董必武等一批共产党人登报申明,辞去国民党内的一切职务,并遵照党的批示转入地下。八七会议后,刘伯垂调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年底,为了躲避武汉军警的追捕,他潜赴日本,1928年回国后,隐居上海。 1932年1月,日本帝国主义进攻上海,蔡廷锴率第十九路军奋起抵抗,刘伯垂对蔡廷锴的抗日行动十分敬羡。1933年11月,蔡廷锴等人在福建反蒋,建立人民革命政府,刘伯垂毅然前往福建,帮助蔡廷锴反蒋抗日。1934年1月,福建人民革命政府失败,刘伯垂返回上海。此时,他的处境十分险恶,由于与陈独秀的关系,他受到李立三和王明等人的排斥,无法回党,又随时面临被蒋介石政府抓捕的危险。 1936年9月,刘伯垂因患肝病,逝世于上海,终年50岁。他逝世后,安葬于家乡段店刘家弄湾的刘氏祖墓。2004年,由华容区政府、华容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及刘弄村共同筹资新建刘伯垂纪念馆,并将刘伯垂墓从刘氏祖墓迁建于纪念馆东北侧。 刘伯垂作为湖北地方党组织的创始人之一,为中国共产党在湖北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他一生致力于革命事业,历经风雨,始终坚守自己的信念,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的革命精神和崇高品德,永远值得后人敬仰和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