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衡[明][公元1585年-1637年] 河南南阳市唐河县人物 曹文衡,字镜玉,号薇垣,唐之龙潭人(今唐河县龙潭镇曹庄村人)。仪容魁伟,长七尺有咫(合今1.82米),丰颊广额,美髭髯,两目炯若晨星。万历乙卯科(1615年)考中举人,万历丙辰科(1616年)考中进士。历任大理寺评事、东昌知府、兖州知府、东兖兵备副使、山东按察使、江西布政使、江南巡扶、兵部右侍郎、蓟辽总督等官职。著有《汉书评》、《小史论》、《抚吴疏草》等书。 曹文衡(1585年-1637年),字镜玉,号薇垣,是河南南阳市唐河县龙潭镇曹庄村人。他是明朝末年的重要官员,为官清廉,刚正不阿,在政治、军事等领域有着诸多作为,被誉为近古时期名副其实的官吏楷模。以下是其详细生平介绍: ### 出身与早年经历 曹文衡祖籍金陵,为明初江南移民后裔。其祖父曹伦,为人谦和,教子有方,深受邻里敬重。父亲曹三俊,年轻时就出任灵寿知县,后因父母相继去世,辞官回乡尽孝,不久也悲极而逝。 曹文衡幼年便失去了祖父、祖母和父亲,由母亲常氏含辛茹苦抚育成人。常氏对他寄予厚望,延请名师教导,并在瓦灯寒窗下陪读,期望他能成为国家栋梁。曹文衡不负母望,“稍长,慨然以天下为任,不屑经生家言”。弱冠之年,他补为博士弟子员,每次考试都在诸生中名列前茅,深受当时县令黄茂的器重。黄茂甚至在曹文衡父亲去世时,出资在唐河西岸为其购置墓地。 ### 科举入仕与地方任职 万历乙卯科(1615年),曹文衡考中举人,次年(1616年)考中进士,由此开启了他的仕途生涯。他历任大理寺评事、东昌知府、兖州知府等职。 崇祯三年(1630年),曹文衡任东昌知府时,正值孔有德领导白莲教农民起义。当地很多官员主张武力剿杀,曹文衡却认为“此岂反者耶?不过良百姓为饥寒迫耳”,力主安抚方针。在派助手左良玉擒杀孔有德后,他仅带一名老吏,前往义军驻地,劝谕众人解散回家,并发誓不予追究。义军被其真诚感动,数万人纷纷放下武器,东昌得以安定。 由于在东昌治理有方,当兖州义军难以平息时,巡抚、巡按联名上奏,请求调曹文衡去治理。他到兖州后,沿用在东昌的方法,迅速稳定了局势。朝廷考核地方官员政绩时,曹文衡名列全国第一,随后升任东兖兵备副使。他还上奏章,请求皇上发国库银十万两赈济东兖饥民。按大明吏律,道级以下官员无资格直接上奏,但因曹文衡政绩卓著,皇上破例准奏,这在明代历史中十分罕见。 ### 江南巡抚任上的作为 崇祯元年(1628年)九月二十日,曹文衡就任江南巡抚,并兼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他在任期间,江南一些府、县连续发生严重的水、旱灾荒。曹文衡一方面加强社会治安,打击不法奸商,严惩鱼肉百姓的官吏,另一方面竭尽全力救灾,开仓赈济饥民。 同时,他上奏了一道三千多字的《条请蠲灾疏》,请求皇上对灾区百姓的赋税予以减、缓、免,永久取消每年额外加派在江南百姓身上的四十余万两饷银。其奏章情词恳切,“目击灾伤,心切痛裂……今灾伤处所,田庐荡扫,妻子仳离,已尽之肉之堪重剜,无髓之骨何能再敲?!缓一时之追逼,即缓一时之死亡。予一分之宽仁,即予一分之生路”,皇上最终准奏,使江南灾区百姓得以安养生息。 此外,曹文衡还关注到沿海地区的倭患问题。当时,虽戚继光等抗倭名将已歼灭大部分倭寇,但余孽仍在远海岛屿为患。曹文衡审时度势,上奏《扶吴疏草》,随后坐镇句容,清剿数县土匪,解除后顾之忧。崇祯三年(1630年)冬,他亲自领兵,远渡重洋,直捣倭寇巢穴,将寇首天皇、大王等一一戮杀,彻底铲除了持续二百多年的倭患。他带兵凯旋时,崇明百姓欢呼雀跃,夹道迎接,将士们还为他修建祠堂,竖立《大中丞曹公生祠碑》,著名书画家董其昌为之撰文画像,将其当神敬之。 ### 蓟辽总督之职与军事成就 因剿倭功绩显著,崇祯四年(1631年),曹文衡升任兵部右侍郎。任命刚下达,皇上又派太监特召他入京,在金殿平台赐座,询问对付关外清军方略。曹文衡讲了十策,受到皇上称赞,获赐白金二十两、鞍马及绸缎衣料等。 当时,清军围困遵化,战事吃紧,蓟辽总督一职空缺,吏部推荐的人选皇上皆不准,特命太监于崇祯四年七月二十二日晚二更天,将手敕送到曹文衡家中,任命他为蓟辽总督,并授尚方宝剑,行京外天子之权。曹文衡接到诏书后即刻星夜赴任,皇上还下旨鸣炮为其送行,可见对他的器重。 曹文衡到任后,饮血誓师,犒赏将士,严惩违犯军法者。有一道级运粮官,多次运粮误期,还拿出相国和同榜举人求情书信,但曹文衡不为所动,下令将其处斩。此举使全军上下人人震惊,个个奋勇。曹文衡更是身先士卒,披坚执锐,亲自擂鼓指挥战斗,与清军在遵化城血战,最终获全胜,东北边境得以稍安。 ### 与魏忠贤等势力的抗争 天启年间,太监魏忠贤专权,杨涟、左光斗等大臣遭其迫害,曹文衡对魏忠贤非常痛恨。他任东兖兵备副使时,各省魏忠贤死党忙着为其建祠称颂功德,他分文不捐。祠堂上梁时,其他官吏都去庆贺,唯有他不去。魏忠贤的檀香木雕像巡游时,各级官员皆跪拜,他也不拜,并表示“我自从开始做官,就已经把身家性命交给皇上了,我只能跪拜皇上,纵然掉脑袋,也决不去跪拜一个太监”。崇祯登基后,魏忠贤畏罪自杀,为其建祠的官员皆被诛,曹文衡因不附权贵受到皇上表彰,并赐御宴以示殊荣。 ### 晚年遭遇与结局 曹文衡任蓟辽总督时,皇上派太监邓希诏当监军。他不像前任总督那样出城迎接、设宴款待监军,因此与邓希诏产生矛盾,二人相互上奏章达50疏指控对方。最终,曹文衡赌气请求辞官回乡,崇祯五年(1632年)十月,皇上许可。离任时,他除将军饷如数交给继任总督傅宗龙外,还把自己的俸禄全部捐给了边关将士。 回到唐县后,曹文衡居住在城关大槐树口南边。当时地方匪患严重,唐县知县因收受匪赂,既不剿匪救民,也不上报匪情,曹文衡因指责知县渎职与其发生矛盾。此前被他处斩的运粮官请托的相国和举人,也乘机唆使知县诬陷曹文衡与匪有染。曹文衡与知县俱向朝廷控告对方,但通政使扣压了曹文衡的控告,导致他无辜受到诽谤,极其愤慨。 崇祯十年(1637年),面对李自成、张献忠领导的起义军席卷全国,明王朝摇摇欲坠的局面,曹文衡深感无力回天,于四月十一日挥剑自尽,卒年52岁。其夫人吕氏(封淑人)也相继卒殁。 曹文衡一生为官清廉,刚正不阿,爱国爱民,著有《汉书评》《小史论》《抚吴疏草》等书。清代纂修明史时,在天启和崇祯年间的《名臣录》中,南阳郡唯有曹文衡一人,可见其在当时及后世所获得的高度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