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元梓[北京大学校长(1921年4月5日—2019年8月28日) ] 河南安阳市滑县人物 文革时期北京大学造反派领袖 聂元梓,女,原任北京大学哲学系党总支书记,“文化大革命”中为北大文化革命委员会主任、北大革委会副主任、北京市革委会副主任、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法庭认定其已构成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和诬告陷害罪,依法判处她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聂元梓于1921年出生在河南省滑县,其祖上是名医,家庭较为富有,拥有耕地且经营中医药铺。她的人生经历颇为曲折,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有着复杂的表现,以下是其详细生平介绍: 早年求学与革命起步 1934年,13岁的聂元梓小学毕业后,在父亲支持下进入开封市北仓女子中学就读。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她只身前往太原,参加了山西“牺盟会”在国民师范学校举办的军训班,由此踏上革命道路。 1938年1月,聂元梓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她先被派往山西省晋城华北军政干校学习,因表现积极,理论知识得以丰富。随后,组织将她送到延安,边学习边工作,在此期间积累了革命理论和实践经验。 工作时期的经历 1947年初,聂元梓和丈夫受党组织委派前往东北齐齐哈尔工作,年底调至哈尔滨。其丈夫在报社担任社长,后曾任哈尔滨市副市长。聂元梓则先后担任中共哈尔滨区委宣传部长和哈尔滨市委理论部长,还曾第二次到延安,进入中央马列学院学习,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1963年,中央决定调一批理论强、有革命经历的领导干部到北京重点高校担任中层领导职务,聂元梓被选中,前往北京大学担任经济系副主任,不久后调任哲学系党总支部书记,行政级别提升到12级。 在北大期间,“四清”运动开始,聂元梓作为哲学系党总支部书记,积极参与其中,成为运动积极分子,但也因此得罪了不少人。1966年初,在北京市委主持召开的传达中央解决北大社教问题的第二次会议上,她迫于形势压力作了检讨。 “文革”时期的起伏 大字报引发的风云: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5月25日,在康生及其妻曹轶欧的策划下,聂元梓等贴出《宋硕、陆平、彭珮云在文化革命中究竟干些什么?》的大字报,诬陷、攻击北京大学党委和北京市委。6月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批示,全文播发了这张大字报,当晚,华北局派驻北京大学工作组进校。6月4日,北大党委书记陆平、副书记彭珮云被撤销职务,北大党委改组,由工作组代行党委职权。 成为“校文革”主任:7月26日,北大召开万人“辩论”大会,北京市委宣布撤销驻北大工作组,江青点名要聂元梓筹组北京大学文化革命委员会。9月11日,以聂元梓为主任的北京大学文化革命委员会成立,她由此成为“文革”初期的风云人物。 与上层矛盾激化及被下放:1967年夏末,聂元梓对“文革”前途感到迷茫,提出辞职并想解散北京大学“校文革”,但遭到反对。1968年,她领导的北大“校文革”因坚持“除隐患”,反康生、谢富治,与林彪、江青、康生等上层人物的矛盾更趋激化。1969年11月,身为九大中央候补委员不久的聂元梓,被下放到江西省鲤鱼洲北大分校农场劳动,实际上处于被关押状态。 被开除党籍与监管:1973年3月,聂元梓被戴上“五·一六”反革命分子帽子,开除党籍,开始监督劳动。在“四人帮”掌权期间,她一直处于被监管状态,先后在北京新华印刷厂、北大仪器厂参加劳动。 入狱与出狱后的生活 1977年2月,北大校党委传达北京市委负责人指示,称“聂元梓案”不能翻。但1978年初,北大新校党委成立后,聂元梓写信给新任党委书记,希望党重新审查她的问题,改正“四人帮”对她的错误处理。 1978年4月8日,北大校党委向北京市委报送《对聂元梓审查及处理意见的报告》,提出“将聂元梓定为反革命分子,清除出党,并建议依法惩办”。4月19日,聂元梓被逮捕。1983年,她以“反革命”罪被判刑17年,剥夺政治权力4年。 1984年,聂元梓因患多种疾病病情加重,年末被送回北京“保外就医”。1986年11月,她被“假释”。1987年,她获得选民证,开始逐渐恢复一些公民权利。2000年,聂元梓刑期已满,正式获得自由。 晚年的聂元梓独自住在北京海淀区亲属的一套单元房里,子女虽孝顺但因工作繁忙常年不在身边,起初她自己照料饮食起居,年纪更大后由亲戚照顾。她没有工资和退休金,每月从街道领取600元生活费,生活朴素,主要生活内容是看书读报、看电视。2019年,聂元梓在北京去世,结束了其充满争议的一生。 聂元梓在早期为革命事业做出过一定贡献,但在“文革”期间,因个人野心和对形势的错误判断,走上了错误道路,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了严重伤害,其经历成为中国现代历史上一段值得深刻反思的记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