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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青霞

辛亥女志士

刘青霞

刘青霞[公元1877年-1923年,辛亥女志士]+像 河南安阳市北关区人物
刘青霞,原名马青霞,河南安阳县蒋村人。清光绪年间两广巡抚马丕瑶之女,后嫁于开封尉氏县刘耀德为妻,随夫姓,改为刘青霞。我国近代历史上杰出的女性教育家、社会活动家、辛亥革命女志士,与秋瑾齐名,当时:“南秋瑾,北青霞”响誉全国。
辛亥革命前后,被选为北平女子法政学校校长、北平女子学务维持会会长、北平女子参政同盟会会长。她在尉氏县创办河南省第一所女校——华英女校;捐巨资支持同盟会河南分部成立大河书社;辛亥革命河南起义时她又有巨额捐助;她还拿出9000两白银在贾鲁河上修筑歇马营大石桥一座,造福乡里,赢得了群众的称赞。孙中山先生为她题赠“巾帼英雄”牌匾。
### 刘青霞:辛亥女志士的传奇人生

在清末民初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中,刘青霞以一位女性的独特身份,在革命浪潮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她出身豪门却心系天下,坐拥巨富而散尽家财,从传统士绅闺秀蜕变为坚定的民主革命志士,其生平事迹不仅展现了个人的觉醒与担当,更折射出那个时代先进知识分子追求民族独立与社会进步的理想之光。

#### 一、显赫出身与早年岁月(1877—1900)

1877年,刘青霞出生于河南安阳北关区一个显赫的官宦家庭,原名刘金定,后因嫁入河南尉氏县富豪刘家,随夫姓改名刘青霞。其父刘鹗是清末著名的官员与学者,曾参与治理黄河水患,家中藏书万卷,文风鼎盛。自幼浸润于书香门第的刘青霞,不仅习得琴棋书画,更在父亲的影响下接触到经世致用的思想,养成了关注民生、心怀天下的品格。

18岁时,刘青霞嫁与尉氏县巨富刘耀德为妻。刘家是河南首屈一指的商业家族,拥有土地万亩、商号百余家,富甲一方。然而,这段婚姻并未让刘青霞沉溺于富贵乡。丈夫刘耀德体弱多病,婚后不久便去世,膝下无子女的刘青霞成为刘家巨额财产的实际掌控者。按当时的封建礼教,她本可守着万贯家财安度余生,但目睹社会积弊与百姓疾苦,她选择了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

#### 二、思想觉醒与革新实践(1900—1911)

20世纪初,清末新政与留学热潮席卷全国,民主革命思想逐渐传播。刘青霞通过阅读《申报》《时务报》等进步报刊,结识了梁启超、黄兴、宋教仁等维新派与革命派人士,思想发生剧变。她深刻认识到,国家积贫积弱的根源在于封建专制与愚民政策,而救亡图存的关键在于启迪民智、兴办新学、倡导民权。

**1. 倾资办学,开启民智**  
1905年,刘青霞率先在尉氏县创办“华英女校”,这是河南近代史上第一所女子学堂。她打破“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招收女性学生,开设国文、算术、外语、体操等新式课程,甚至亲自授课,鼓励女生“走出闺阁,为国效力”。此后,她又相继创办尉氏高等小学堂、中州公学,并资助河南籍学生赴日本留学,仅1907年就资助30余名留学生,其中包括后来成为革命骨干的张钟端、刘积学等人。

为支持办学,刘青霞不惜变卖田产与商号。据记载,她在河南各地的办学投入累计超过白银20万两,相当于当时河南省全年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一。时人评价:“青霞女士以一女子之身,耗巨富若流水,只为唤醒国人,其志可嘉,其行可敬。”

**2. 投身社会改良,倡导民权**  
除了教育事业,刘青霞积极参与社会改良运动。她创办“河南女子教育会”,推动女性解放;开设“平民工厂”,收留流民学习纺织、木工等技艺,解决生计问题;在开封、郑州等地设立“藏书楼”,免费向民众开放,藏书达数万册,涵盖中外政治、科技、文学等领域。

1908年,刘青霞东渡日本考察,期间拜会孙中山、黄兴等革命党人,加入中国同盟会,从此从改良派转向革命派。她在日本发表演说:“中国之弱,非因列强环伺,而因民智未开,民权不立。吾辈当以血与火,破专制之枷锁,建共和之国家。”在日期间,她还资助同盟会创办《河南》杂志,宣传革命思想,该杂志成为当时影响最大的革命刊物之一。

#### 三、辛亥风云中的革命壮举(1911—1912)

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后,河南革命党人响应号召,计划在开封发动起义,刘青霞成为起义的重要支持者。她捐献大量资金购买武器弹药,秘密运往开封;利用刘家在河南的人脉网络,联络会党、新军与士绅,组建革命力量;甚至亲自参与起义计划的制定,被同志们称为“河南革命的后勤部长”。

12月22日,开封起义如期举行,但因叛徒出卖而失败,张钟端等11位志士英勇就义。刘青霞冒着生命危险,收敛烈士遗体,抚恤其家属,并继续暗中支持残余革命力量。她在给友人的信中写道:“烈士虽死,精神不灭。吾虽女流,亦当继其志,不达共和,誓不罢休。”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刘青霞作为河南代表赴南京参加临时政府会议,受到孙中山的亲切接见。孙中山高度赞扬她的贡献,亲书“天下为公”四字相赠,并提议她担任河南省女子北伐军总司令。刘青霞婉拒官职,却主动承担起河南女子参政运动的领导工作,推动《河南女子参政章程》的制定,为女性争取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 四、乱世中的坚守与晚年(1913—1923)

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被袁世凯窃取后,中国陷入军阀混战的乱世。刘青霞的革命活动遭到反动势力的打压,她创办的学校被查封,工厂被强占,财产被军阀觊觎。1913年,袁世凯亲信张镇芳任河南都督,以“资助乱党”为由逮捕刘青霞,后经多方斡旋才获释,但刘家财产被抄没大半。

即便如此,刘青霞仍未放弃理想。她避居上海,继续资助反对袁世凯的“二次革命”;1917年回到河南,重建被毁坏的学堂,收容战乱中的孤儿;1920年,她将仅剩的财产全部捐赠给河南教育界,自己则迁居安阳老家,过着简朴的生活。

晚年的刘青霞虽贫病交加,却始终关注国家命运。她在日记中写道:“吾一生所求,不过国家富强、百姓安康。今虽壮志未酬,然已尽吾所能,无怨无悔。”1923年,刘青霞因病在安阳逝世,享年46岁。临终前,她嘱咐家人:“勿为吾立碑,若问平生志,请看中原学子与百姓笑颜。”

#### 五、历史评价与精神传承

刘青霞的一生,是清末民初女性觉醒的缩影。她突破封建礼教的束缚,以巨额财富支持革命与教育,践行了“天下为公”的理想。孙中山曾评价:“中国妇女为革命牺牲者,自秋瑾以来,青霞女士亦为翘楚。”鲁迅在《关于妇女解放》中提到:“青霞女士以财富换民权,其行为本身就是对封建制度的最有力控诉。”

如今,在河南安阳北关区,仍保留着刘青霞故居,其创办的华英女校旧址已成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她的故事被改编为戏曲、话剧,其“毁家纾难、教育救国”的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河南人。作为辛亥女志士,刘青霞不仅为中国的民主革命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更以女性的力量推动了社会进步,成为近代中国女性解放运动的先驱之一。

刘青霞的一生,如同一颗流星,短暂却璀璨。她以巨富之身,燃烧自己,照亮了那个黑暗的时代,其精神跨越百年,至今仍闪耀着不朽的光芒。
此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25-7-21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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