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江[革命烈士]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人物 康江:用热血铸就正义丰碑的年轻卫士 康江,1972年5月出生于新疆乌鲁木齐,是一名年轻的汉族治安联防员。尽管生命永远定格在17岁,但他用无畏的勇气和坚定的信念,谱写了一曲震撼人心的英雄壮歌。 1989年8月16日晚,康江与其他联防人员在公共场所完成巡逻检查工作时,已是17日凌晨两点多。考虑到次日还要上班,他选择暂住在联防办公室。凌晨5点左右,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夜的宁静,煤矿医院的张一良医生赶来报案,称医院后楼三楼出现盗窃情况。康江听闻,毫不犹豫地起身,与报案人一同奔赴作案现场。 抵达现场时,犯罪嫌疑人正在整理赃物,准备逃离。康江挺身而出,大声喝止:“不许动,跟我到联防队去!”并迅速挡住嫌疑人去路。穷凶极恶的嫌疑人见势不妙,暗中掏出匕首,企图趁乱逃窜。康江毫不退缩,冲上前去死死扭住对方胳膊。激烈的搏斗中,嫌疑人突然挥刀刺向康江,锋利的匕首无情地刺入他的心脏。然而,身负重伤的康江强忍剧痛,奋力追赶嫌疑人,在艰难迈出十几步后,终因失血过多,倒在血泊之中。即便生命垂危,他仍拼尽最后一丝力气高呼:“抓罪犯!” 随后,康江被紧急送往煤矿医院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英勇牺牲。他用短暂的生命,践行了维护社会治安、守护人民财产的庄严使命,成为人们心中永不磨灭的英雄。 199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康江为“烈士”。他的英雄事迹激励着无数人,其舍生忘死、捍卫正义的精神,永远是一座屹立不倒的丰碑,为世人树立了光辉典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