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允登[明][公元1547年-1591年] 河北沧州市东光县人物 明代的清正廉吏、刚正谏臣、心系百姓的实干家 马允登,生于1547年,卒于1591年,字叔先,明代北直隶东光县郑庄(今属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人。他出身于一个官宦世家,父亲马汝松,字节甫,于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考中进士,曾历任中书舍人、工科给事中,以清廉正直闻名,其忠正为官、犯颜直谏的作风,对马允登的成长产生了深远影响 。 马允登自幼聪慧过人,展现出非凡的天赋。10岁时便能撰著文辞,其文章立意深刻、文采斐然,令众人惊叹不已。13岁时,他凭借扎实的学识和出色的才学进入县学,开始接受更为系统的教育。在县学期间,马允登勤奋刻苦,日夜苦读经史子集,广泛涉猎各类知识,不断充实自己,为日后的科举之路和仕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明隆庆四年(1570年),马允登在乡试中脱颖而出,成功中举,迈出了他科举生涯的重要一步。次年,即隆庆五年(1571年),他参加会试和殿试,凭借深厚的学识积累和出色的临场发挥,考中进士,正式踏入仕途,开启了他为国家和百姓奉献的征程 。 隆庆六年(1572年),马允登被任命为山东齐河县县令。初到齐河时,由于他年纪尚轻,当地百姓对他的能力心存疑虑,态度颇为轻慢。然而,马允登并未因此而气馁,而是以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当时,齐河县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命案,一对卖水酒的夫妇,因积攒了一些钱财,被人杀害于荒野之中,财物也被洗劫一空。官府此前一直未能缉拿凶手,还牵连关押了死者的房主及同住者,此案拖延数年,无辜者蒙冤,真凶却逍遥法外,百姓对此议论纷纷,社会秩序也受到了严重影响。马允登决心彻查此案,为受害者讨回公道。他屡次微服私访,深入民间,与百姓交流,收集线索。经过一番艰苦的调查和细致的分析,终于查出凶手系集市中常来买酒的两名年轻无赖。将凶手捉捕归案后,经过审讯判决,蒙冤者得以昭雪。这一事件让齐河百姓大为震惊,他们对这位年轻的县令刮目相看,从此对齐河县令马允登信服有加。在他的治理下,齐河县的局面在半年间渐趋安定,社会秩序逐渐恢复正常,百姓生活也逐渐稳定下来 。 后来,马允登调任河南安阳县知县。当时,安阳百姓深受缴纳养马银之苦,沉重的赋税负担让许多家庭不堪重负。马允登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心系百姓疾苦,毅然奏请减免部分征银。他详细地向主管部门陈述了百姓的艰难处境和养马银给百姓带来的沉重压力,言辞恳切,有理有据。最终,他的奏请获得主管部门批准,随后马允登立即张榜公示,将这一好消息告知安阳百姓。百姓们得知后,无不欢呼雀跃,对马允登感恩戴德。然而,安阳又遭遇了漳河决口的天灾,大水汹涌而来,冲毁了大量民房,许多百姓被洪水溺毙,无数家庭流离失所,受灾情况十分严重。马允登得知灾情后,心急如焚,独乘快车赶赴安阳。到达灾区后,他不顾个人安危,迅速投入到救灾工作中。他首先命人收殓漂流的尸骸,集中进行掩埋,避免了疫病的传播,这些埋葬死者的地方被称为“溺冢”。接着,他果断开仓放粮,赈济受灾百姓,让饥饿的人们有了生存的希望。对于那些无家可归的百姓,他积极安置他们返乡,并捐出自己的俸禄救济灾民。在他的努力下,百姓们逐渐从灾难的阴影中走出来,开始重建家园,也渐渐忘却了水患带来的痛苦。在安阳任县令的五年时间里,马允登不仅关心百姓的生活疾苦,还十分注重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他荐举德才兼备之士数十人,为当地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使得安阳的民风学风焕然一新,社会风气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 明万历八年(1580年)六月,因在地方任职期间政绩卓著,马允登被擢升为监察御史,授福建道御史。任职期间,他恪尽职守,刚正不阿,充分发挥了监察御史的职责。他曾巡视卢沟,对当地的治安和政务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卢沟地区的稳定和正常运转。后来,他又巡察辽东,在巡察过程中,他不畏强权,敢于弹劾不法官员,对那些贪污腐败、欺压百姓的官员毫不留情地予以揭露和惩处,极大地整顿了辽东地区的官场风气,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和百姓利益 。 随后,朝廷派遣马允登巡查淮阳府(今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一带)四郡,兼理学政。当时,淮、泗地区水患频发,湖泊泛涨,洪水给当地百姓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马允登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会同中丞、巡抚联名上疏,建议修治月河,并筑外堤塘坝二十五里以护湖堤。他详细地阐述了修治水利工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对当地百姓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朝廷采纳了他们的建议,工程竣工后,不仅有效地抵御了洪水的侵袭,船只通行也变得更加顺畅,保障了当地的水运交通和百姓的安全。朝廷对马允登的功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赏赐白银若干,并下诏特记此事。返京后,马允登主理都察院政务,分管河南道。在万历十四年(1586年)、万历十五年(1587年)两年的官吏考核中,马允登都积极参与其中。他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官员的政绩和品行进行客观评价。凡是高官贵戚有违背公论、行为不端者,他都毫不畏惧,公开弹劾,即使因此招来怨恨也在所不惜。在他的坚持下,京中一宗伯、一中丞因违法乱纪被罢黜。他还奏请限制外戚贪求恩赏,禁止功臣世家擅权,通过一系列举措,使得京城的秩序逐渐稳定下来。自宰辅至公卿,都对他的刚正不阿和公正无私赞赏有加,尊称他为“马御史”,赞其风骨凛然 。 万历十五年(1587年)二月,马允登出任山东副使、青州兵备。在青州任上,他积极整顿军备,加强军事训练,提高士兵的战斗力,同时注重地方治安的维护,打击盗贼,保障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他还关心百姓的生活,积极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在短短一年时间里,青州地区的军事和社会状况都得到了显著改善 。 由于在青州展现出的卓越才干,万历十六年(1588年),马允登升任湖北参议,督办赋役。到任后,他发现当地正逢灾荒,百姓生活困苦,许多人连基本的生活都难以维持,更无力承担繁重的赋税。马允登深知百姓的艰难,于是上书奏请免除半数赋税,以减轻百姓的负担。他的请求得到批准后,百姓们对他感恩不已,纷纷主动缴纳剩余的赋税。在他的努力下,百姓们的生活逐渐得到缓解,社会秩序也得以稳定 。 万历十九年(1591年),马允登负责护漕渡淮,保障漕运的顺利进行。然而,在行至江都时,他不幸染病。漕运总督见他病情严重,劝他归家养病,但马允登心系公务,以公务未竟为由坚辞拒绝。他深知漕运对于国家经济和民生的重要性,不愿因自己的病情而耽误漕运大事。三月二十八日,当他抵达下邳时,病情突然加重,最终溘然长逝,年仅44岁 。 马允登一生为官清廉,心系百姓,无论是在地方任职还是在中央为官,他都始终坚守自己的原则和底线,以百姓的利益为重,致力于为百姓谋福祉。他刚正不阿,敢于直言进谏,不畏强权,对违法乱纪和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和弹劾。他的清正廉洁和高尚品德深受百姓的爱戴和同僚的尊敬,他的事迹在当地广为流传,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楷模,为后世所铭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