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咸陆[滩头木版年画传承人]+像 湖南邵阳市隆回县人物 李咸陆(1934年12月—2010年)是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滩头木版年画代表性传承人。2006年滩头年画入选首批国家级非遗名录时,他与钟海仙、高腊梅共同被认定为该项目国家级传承人。其经营的金玉美作坊与高腊梅作坊是2003年隆回县文化普查时镇上仅存的年画作坊。晚年坚持授徒传承技艺,受中央美院认可采购作品。2010年逝世后因家族矛盾导致作坊停运,其技艺由外孙女婿继承但未形成完整传承体系。 李咸陆,男,汉族,1934年生,2011年去世,湖南隆回人,是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滩头木版年画代表性传承人。 李咸陆的家族与滩头木版年画有着深厚的渊源。1917年3月,他的祖父李国惟为谋生计,从湖南省邵东县佘田桥老家来到滩头镇,一边做纸生意一边学徒,后来积攒了一些积蓄,便开办了“东南美”年画作坊。李咸陆的父亲李楚北,13岁随父学艺,并于1934年单独在滩头镇三坡街115号(今果胜路124号)开办了“金玉美”年画作坊。 李咸陆14岁起就随父亲李楚北学艺。在父亲的悉心教导下,他逐渐掌握了滩头木版年画整套雕版、印刷、设色等工艺。父亲年迈后,李咸陆成为了“金玉美”年画作坊的主人。他不仅生产年画,还生产五色纸,生意十分红火。在鼎盛时期,作坊常年雇工20余人,年生产年画80余万张。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滩头木版年画的发展遭遇了诸多挫折。“文革”期间,滩头有几千张雕版被乡政府收去当柴烧掉,致使很多传统经典年画版,如“西湖借伞”“珍珠塔”等都已失传。公私合营后,李咸陆曾在滩头镇染纸社、搬运队当工人。此后的一段时间里,他一度中断了年画制作。 1988年,李咸陆从工厂退休后,决定恢复滩头木版年画的生产。尽管当时面临着市场对传统年画认可度不高的困境,消费者更喜欢印刷快、价格低、易保存的塑料画,而且年轻一代也认为做年画费时费力又没有效益,不愿学习这门技艺,但李咸陆依然坚守着对滩头木版年画的热爱与执着。 2006年,滩头木版年画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李咸陆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政府每月给予1000元的补助。这不仅是对他个人技艺的认可,也为滩头木版年画的传承和发展带来了新的希望。 李咸陆技艺纯熟,是滩头地区为数不多的资历最老、技艺高超的年画艺人之一。他深知滩头木版年画的价值和意义,因此在传承方面不遗余力。他收徒授艺,将自己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和技艺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弟子,希望能够将这门古老的技艺传承下去。在他的指导下,弟子们逐渐掌握了滩头木版年画的制作工艺,为年画的传承注入了新的活力。 李咸陆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滩头木版年画。他见证了滩头木版年画的辉煌与衰落,也经历了传承过程中的种种困难和挑战,但他始终没有放弃。他用自己的坚守和努力,为滩头木版年画的传承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精神和技艺将永远被铭记在滩头木版年画的历史长河中。 滩头木版年画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和文化内涵。李咸陆作为其代表性传承人,他的生平经历不仅是个人的奋斗史,也是滩头木版年画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传承与发展的一个缩影。他的故事激励着更多的人去关注和保护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让古老的艺术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