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长房,汝南(今河南省平舆县射桥镇古城村)人。曾为市掾。传说从壶公入山学仙,未成辞归。能医重病,鞭笞百鬼,驱使社公。一日之间,人见其在千里之外者数处,因称其有缩地术。后因失其符,为众鬼所杀。事见《后汉书·方术列传八十二》。 ### 费长房:东汉方士的仙凡传奇 在东汉时期的汝南郡(今河南省平舆县射桥镇古城村),诞生了一位在中国道教文化与民间传说中占据特殊地位的人物——费长房。他的生平虽不见于正史详载,却在《后汉书·方术列传》《太平广记》等文献及无数民间故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印记。从市井小吏到追随仙师学道,从掌握神通到最终的仙凡抉择,费长房的故事交织着现实与奇幻,成为东汉方术文化的缩影,也承载着古人对“得道”与“入世”的深刻思考。 #### 一、汝南故里与市井初踪 费长房的故里汝南,在东汉时期是中原文化的重镇。汝南郡辖境广阔,涵盖今河南东南部、安徽西北部等地,而其治所平舆(今河南平舆县射桥镇古城村)更是当时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中心。此地自古文风鼎盛,同时也是方术文化的沃土——战国时期的鬼谷子曾在此隐居授徒,东汉时期更涌现出费长房、左慈等著名方士,形成了独特的“汝南方术流派”。 据《后汉书·方术列传》记载,费长房早年的身份是“市掾”。这一官职在汉代是地方市集的管理者,主要负责维护市场秩序、征收商税、调解贸易纠纷等事务。作为市井中的基层官吏,费长房每日周旋于商贩、百姓之间,见惯了世间百态,也培养了敏锐的观察力与务实的处事能力。这段经历看似平凡,却为他日后与“壶公”的相遇埋下了伏笔——正是在日复一日的市集巡查中,他发现了这位神秘老者的不凡之处。 #### 二、偶遇壶公:仙缘初启 费长房与壶公的相遇,是中国古代神仙传说中极具标志性的场景。据东晋葛洪《神仙传》记载,当时汝南市集上出现了一位卖药的老翁,“悬一壶于肆头,及市罢,辄跳入壶中,市人莫之见,唯长房于楼上睹之,异焉”。这位老翁便是后世所称的“壶公”,他每日在市集卖药,药到病除,且不求厚利,只要求患者根据自身能力酬谢,剩余钱财则用于救济贫病百姓。而更令人称奇的是,每日收摊后,壶公会纵身跳入悬挂在摊位前的葫芦中,消失不见——这一幕被楼上巡查的费长房偶然撞见,令他深感惊异。 费长房意识到这位老翁绝非普通人,于是“因往再拜,奉酒脯”,恭敬地向壶公表达敬意。壶公起初并未显露真身,只是对他说:“子明日可更来。”次日,费长房如期而至,壶公却考验他说:“我有小术,能疗病,然须得静心,子能从我游乎?”费长房当即表示愿意追随,壶公便邀请他一同进入葫芦中。 进入葫芦后,费长房的所见彻底颠覆了他对世界的认知:“房随入,遂见玉堂严丽,旨酒甘肴,盈衍其中,共饮毕而出。”小小的葫芦内,竟别有洞天,亭台楼阁、美酒佳肴一应俱全,宛如仙境。这一幕让费长房坚定了求道之心,他向壶公叩首拜师,恳请传授仙术。 #### 三、入山学道:试炼与修行 壶公见费长房心诚,便同意收他为徒,但也设下了多重考验,以检验他的道心。这些考验在《神仙传》中被详细记载,充满了奇幻色彩,也暗含着道教对“修行”的理解——不仅是术法的习得,更需心性的磨砺。 第一道考验是“忍辱”。壶公告知费长房:“子欲学道,先当洁斋,不近腥秽,不近女色,而后可语道要耳。”费长房当即应允,开始斋戒修行。然而,壶公随后又故意刁难他:“使长房食粪,粪中有三虫,臭秽特甚。”面对这一污秽之物,费长房起初“意恶之”,难以忍受,但想到求道的决心,最终还是强忍着恶心吃下。壶公见状,叹息道:“子几得道,恨于此不成,奈何?”原来,这并非简单的刁难,而是对他“去欲存真”之心的考验——道教认为,饮食秽物是对“贪嗔痴”的超越,若能破除对“洁净”的执着,便可接近“道”的本质。费长房虽未完全通过考验,但已显露出坚韧的意志,壶公于是决定带他入山修行。 入山之后,费长房经历了更为严苛的试炼。壶公将他独自留在山中,“使守一空室,室中唯悬一朽索,索上有蛇,长数丈,啮索,欲堕,长房恐惧,不敢动”。面对毒蛇缠身、猛兽环伺,费长房始终坚守原地,未曾退缩。接着,壶公又让他“卧于空室,以朽棺败尸,布于其上,长房亦无恐”。在这些考验中,费长房逐渐克服了恐惧、厌恶等世俗情感,心性愈发坚定。 在磨练心性的同时,壶公开始向费长房传授具体的仙术。据《后汉书》记载,壶公授予他“鞭笞百鬼、驱使社公”的能力,以及一部名为《九丹经》的道家典籍。这些术法涵盖了驱邪、治病、通神等方面,使费长房从一名市井小吏逐渐蜕变为能够掌控超自然力量的方士。其中,“鞭笞百鬼”的能力让他能号令鬼神、镇压邪祟;“驱使社公”则意味着他可与地方神灵沟通,干预自然现象(如降雨、止风等)。而《九丹经》作为道教重要的炼丹文献,虽未被费长房完全习得,却为他奠定了道家修行的理论基础。 #### 四、辞归故里:仙凡之间的抉择 费长房在山中修行数年,虽已习得诸多仙术,但始终牵挂家中亲人。《神仙传》记载,他向壶公请求暂归故里,壶公起初劝他:“子道未备,未可即还,若必归,当相教以禁术,以防妖恶。”费长房坚持归乡,壶公便赠予他一根“竹杖”,告诉他:“此杖可御百鬼,还家后,若遇危难,可杖击之。”同时,壶公还告诫他:“子归,恐失其术,可尽录之。”并传授了他“缩地术”——一种能缩短空间距离的法术,“欲至其处,举杖指之,千里之外,如在目前”。 临别时,壶公叮嘱费长房:“子回本乡,当洁身自好,勿妄施术,否则必遭天谴。”费长房拜别师父,手持竹杖,施展缩地术,瞬间便回到了汝南家中。然而,当他回到故乡时,却发现物是人非——原来他在山中修行的数年,人间已过十载,家人以为他早已离世,甚至为他立了坟墓。费长房向家人解释缘由,却无人相信,直到他打开坟墓,“棺中唯有一竹杖,方信之”。 回到故乡后,费长房开始运用所学仙术为民办事。他以“鞭笞百鬼”之术镇压地方邪祟,以医术救治疑难杂症,很快在汝南一带赢得了“活神仙”的美誉。据《太平广记》记载,当时汝南有“鬼魅为患,民多疾病”,费长房“乃画符驱之,鬼皆奔走,病者即愈”。他还曾运用缩地术帮助百姓快速运输物资,解决灾年的粮食短缺问题。这些事迹让他成为地方上的传奇人物,但也逐渐让他陷入了仙凡身份的矛盾之中。 #### 五、术法失控与结局:道心失守的警示 费长房虽有仙术,却未能完全摆脱世俗的欲望与情绪。据《后汉书》记载,他归乡后,因“性褊急”,常常凭借术法惩罚那些他认为“不义”之人。一次,当地一位官吏因贪赃枉法被他撞见,费长房竟“以术收其魂魄,使发狂癫,自投于水”。这种滥用术法的行为,违背了壶公“勿妄施术”的告诫,也为他的结局埋下了隐患。 更关键的是,费长房在修行中未能完全断绝尘缘。他虽未娶妻,却始终牵挂家族荣辱,甚至利用术法为家族谋取利益。据《神仙传》记载,他曾因“族人犯法,欲以术免之”,试图干预司法,结果“术不能施”,反而暴露了自己的能力,引起了地方官的忌惮。 最终,费长房的结局充满了悲剧色彩。关于他的死因,史料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后汉书》记载的“后失其符,为众鬼所杀”——他不慎遗失了壶公授予的驱鬼符,失去了对百鬼的控制,最终被鬼怪反噬而死;另一种是《太平广记》提到的“因醉,失其杖,遂卒”——他醉酒后丢失了竹杖,失去了仙术庇护,最终病逝。无论哪种说法,都指向一个核心:他未能坚守“道心”,在仙凡之间的摇摆中失去了术法的根基,最终回归了凡人的结局。 费长房死后,汝南百姓为纪念他,在其故里修建了“费长房庙”,而他与壶公的故事则被不断传颂。那只神奇的葫芦,也成为道教文化中“壶中天地”的象征,寓意“小中见大”“道在微末”的哲学思想。 #### 六、历史影响与文化意义 费长房的故事虽充满奇幻色彩,却折射出东汉时期方术文化的真实面貌。作为道教形成初期的标志性人物之一,他的经历反映了早期道教“入世修行”的特点——不同于后世全真道的“出家清修”,东汉方士更注重在现实世界中践行“济世利人”的理念,这与费长房从市掾到方士的身份转变高度契合。 在文学与民俗领域,费长房的形象影响深远。唐代诗人李贺在《苦昼短》中写道:“刘彻茂陵多滞骨,嬴政梓棺费鲍鱼。世人求仙方不死,王子乔老作天子。谁似任公子,云中骑碧驴?刘彻藏陵柏,任氏守钱奴。寄言寻常子,非圣莫空愚。”诗中虽未直接提及费长房,却化用了“仙人骑驴”(壶公曾以竹杖化驴载他出行)的典故,可见其故事在唐代的流传之广。而在民间传说中,费长房被尊为“治鬼宗师”,与钟馗、张天师并列为驱邪镇宅的象征,至今河南平舆一带仍有“端午挂葫芦,驱邪费长房”的民俗,认为悬挂葫芦可辟邪,正是源自他与壶公的典故。 从思想层面看,费长房的结局蕴含着深刻的警示意义。他虽得仙缘,却因未能摆脱世俗欲望而功败垂成,这一悲剧恰恰印证了道教“道在己心”的核心观念——仙术并非得道的根本,唯有坚守心性、去欲存真,才能真正超越凡俗。这种思想对后世道教修行观影响深远,也为普通人提供了“修行在日常”的启示。 #### 结语 费长房的一生,是一段从市井到仙境、又从仙境回归人间的传奇。他的故事,既是东汉方术文化的生动注脚,也是一曲关于“选择”与“坚守”的寓言。从汝南市集的市掾,到壶公座下的求道者,再到归乡济世的方士,费长房的每一步都在仙凡之间徘徊,最终以凡人的结局落幕。但正是这种不完美,让他的形象更加真实——他提醒我们,真正的“道”不在远方的仙境,而在每一次面对欲望时的抉择之中。 如今,在河南省平舆县射桥镇古城村,费长房的故里仍留有“壶公祠”“费亭”等遗迹,当地百姓仍以“费长房的后人”自居,传承着这段跨越两千年的仙凡往事。而那只“壶中天地”的葫芦,早已超越了器物的意义,成为中国人对“小中见大”“虚实相生”的哲学想象,永远镌刻在文化记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