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前208年),字通古,楚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人。秦朝时期大臣、政治家、文学家、书法家。 李斯早年跟随荀卿学习帝王之术,后入仕秦国,劝说秦王嬴政灭诸侯,成帝业,一统天下,并遣谋士持金玉游说诸侯,离间六国君臣。秦王政十年(前237年),嬴政下令驱逐六国客,李斯时为客卿,也在被逐之列。李斯上书《谏逐客书》,秦王嬴政随即取消逐客令,李斯官复原职,后升为廷尉。秦统一六国后,李斯参与主持议定皇帝名号以及有关的礼仪制度。坚持以郡县制取代分封制,并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和度量衡制度,建议禁私学,焚诗书,制定相应法令。秦始皇驾崩,李斯参与赵高、胡亥的阴谋,矫诏册立胡亥为帝。后赵高为独揽大权,诬陷李斯父子伙同陈胜、吴广勾结,最终李斯被迫认罪。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七月,李斯被腰斩于咸阳市集,并被夷灭三族。 李斯著述甚多,所作《谏逐客书》是古代散文名篇,李斯的传世书迹有《泰山刻石》《峄山刻石》《琅邪台刻石》《会稽刻石》等,又著有《仓颉篇》七章,如今已佚,后人有辑本。 李斯是中国历史上极具争议又影响深远的政治家,集法家权谋与务实精神于一身,既是开创帝国制度的"千古一相",又是书法艺术的奠基人。他凭借卓越的政治智慧和果决的执行力,推动了中国首个中央集权王朝的建立,却在晚年深陷权力漩涡,最终沦为宫廷斗争的牺牲品。作为秦朝统一进程中最重要的设计师,他既主导了文字、货币、度量衡等影响千年的标准化改革,也因"焚书""篡诏"等事件背负历史骂名。 李斯(约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字通古,楚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芦冈乡李斯楼村)人。出身寒微的他,早年担任地方小吏时,因目睹"仓中鼠"与"厕中鼠"截然不同的生存境遇,萌发了改变命运的强烈渴望。为求学问之道,他远赴齐国兰陵拜入荀子门下,与韩非同窗研习法家帝王之术。学成后,李斯敏锐判断楚、齐等国积弊难返,于公元前247年西入秦国,开启传奇仕途。 初入咸阳,李斯以《论统一书》打动吕不韦,成为其门客。他提出"灭诸侯,成帝业"的战略构想,被举荐为郎官,得以近距离接触秦王嬴政。当郑国渠间谍案引发逐客风波时,李斯冒死呈上《谏逐客书》,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的雄辩,不仅化解危机,更促成秦国继续重用六国人才。此役后,他晋升廷尉,全面参与统一战争谋划,主导间谍渗透、离间六国君臣,为秦军扫平障碍。 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李斯升任丞相,开启制度构建的黄金十年。他力排众议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将全国划分为36郡,开创中央垂直管理模式。在文化领域,他主持"书同文"工程,简化大篆为小篆,颁布《仓颉篇》作为标准字帖,使文字首次实现跨地域流通。经济方面,他统一货币为黄金与铜钱,规定"半两"钱标准重量,同时颁布法定度量衡器具,极大促进商贸发展。 秦始皇晚年,李斯为巩固思想统治,提出"焚诗书"政策,除医药卜筮之书外,民间私藏百家典籍尽数收缴焚毁。这项举措虽压制了思想争鸣,却意外促成秦代公文书写规范的形成,其书法造诣更被后世誉为"小篆鼻祖"。公元前210年,始皇东巡病逝沙丘,李斯在赵高威逼利诱下,违心篡改遗诏,赐死扶苏,拥立胡亥。这一抉择虽暂保相位,却埋下祸根。秦二世继位后,他试图劝谏减轻赋税,反遭赵高构陷"谋反",最终被腰斩于咸阳,夷灭三族。 纵观李斯一生,既有"治世能臣"的远见卓识,也有"乱世奸雄"的权谋机变。他亲手缔造的中央集权体系,成为后世王朝沿袭两千年的政治蓝本;他推行的标准化改革,塑造了中华文明共同体的物质基础。然而对权力的过度迷恋,使其在历史转折关头丧失原则,最终从制度缔造者沦为帝国崩塌的殉葬品。这种充满矛盾的人生轨迹,恰恰折射出法家思想实践者的精神困境——在绝对理性与人性弱点之间,在历史使命与个人欲望之间,永远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