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崇仁[公元1887年-1951年] 云南昭通巧家县人物 陆崇仁,字子安。彝族。巧家县荞麦地乡丫口岩人。历任财政厅长,民政厅长,省田赋粮食管理处处长。 民国初年考入云南法政学堂读书,毕业后到镇雄县做承审员,以后当选为巧家县省参议会议员。经同乡袁锡侯介绍,在昆明结识了唐继尧的佽飞军大队长龙云。民国11年(1922)受龙云委任第五军军法官,继又保荐任寻甸县知事,政绩颇著,当地士绅为他建生祀立碑纪念。再调昆明任第五军军法处长。 1930年,以九十八师师长兼省财政厅长的卢汉出兵广西,接任财政厅长的陆崇仁继续推行整理云南财政的一些新措施,主要有4项: 一、改革税制,取消苛杂。从1930年开始对旧有各税进行整理改革,将沿袭清朝遗留的厘金等大小64种苛杂明令废除,除盐税外,合并保留烟酒税、特种消费税、田赋、屠宰税等7种税作为地方收入。确订税率,改变征收单位。将原征收纸币改为征收滇铸半开银币,规定纸币5元折合半开1元,仅此一项,使税收增加了4倍。 二、开辟税源。开征特种消费税、特种营业税。成立昆明特种消费税局,陆自兼局长,并在河口、下关、昭通、腾冲等地设立分局或检查所,形成征收网络。从1931年开征到1940年6月移交国民政府财政部云南货物税局时止,9年中,全省共收入特种税新滇币8800多万元。又强行摊派印花税,增加收入。 三、清丈耕地,改田赋为耕地税。1929~1940年,分期分批丈量全省田亩,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历时12载。除镇越、江城、佛海、梁河等19个边远县区外,共丈量110县。省设立清丈总局,由陆兼总办。清丈后全省耕地税由150余万增加到280多万元,还有附加税、登记费、执照费,各项相加,较清丈前的田赋收入增加了约10倍。 四、统制特货。1935年成立特货统运处,统制运销鸦片。采用官商合股,由陆任董事长。利用行政权力实行对内按官价强迫收购烟土,对外独家垄断运销出口,至1940年结束,官商均获暴利。 此外,他还把原直属省政府的造币厂改为由财政厅管辖,并订出代商铸币办法,铸造劣质银币,获取造币余利。为加强财务管理,从1930年开始,实行会计独立,建立审计制度。先后开办会计人员养成所及财政人员训练班,培训会计专业人才,为后来全省推行会计制度打下基础。 抗日战争期间,为适应战时财政需要,陆崇仁提出:“以财政扶持金融,以金融促进生产,以生产充裕财政”的理财政策。利用财政力量扩大官营事业,大力发展生产,厉行专卖统销,使财政、金融、生产三者成为一条锁链。此后,云南财政的触角渗透到了全省各地方官营事业,包括金融事业、专卖事业等,形成了与缪云台相抗衡的云南地方两大财团,控制了云南的地方经济。陆崇仁还兼任过云南兴文、矿业、劝业、益华等四大地方银行董事长和云南省企业局经理。 陆崇仁任职财政厅长14年,为云南地方财政的稳定发展作出过一定贡献。他在为龙云理财的同时,大饱私囊,成为云南官像集团中的首富,拥有巨额私人财产。在西山高晓、安宁温泉、一平浪等地建造了华丽的别墅。 1944年9月,陆崇仁辞卸财政厅长,改任民政厅长,兼任省田赋粮食管理处处长。次年10月,蒋介石改组云南政府,龙云被迫下台,由李宗黄接任民政厅长。省参议会弹劾他有田粮舞弊行为,陆只好移居上海。解放前夕,出走香港,1952年在香港病故。 陆崇仁(1887—1951),号子安,彝族,云南昭通巧家县荞麦地人。他是民国时期云南的重要政治人物,在财政等领域有着较大影响力,同时也为家乡的文化教育等事业做出了一些贡献。以下是其详细生平介绍: 早期经历与从政开端 陆崇仁民国初年毕业于云南法政学校。毕业后,他曾任镇雄县承审员,开始涉足官场。1920年,陆崇仁当选为云南省议会议员,在此期间,经袁昌荣介绍,他与龙云相识。龙云任第5军军长后,委任陆崇仁为第5军军法处法官,后又保荐他出任寻甸县知事。1924年,陆崇仁升任第5军军法处处长,逐渐在云南军政界崭露头角。 财政生涯与经济举措 1927年,陆崇仁担任富滇银行会办,开始与云南财政金融领域产生更紧密的联系。龙云执掌云南政权后,陆崇仁曾代理云南财政厅厅长。但当时各处税收机关多为军人把持,财政收入减少,全省军、政费用难以应付,陆崇仁遂辞职回家。 1930年,九十八师师长兼省财政厅长的卢汉出兵广西,陆崇仁接任财政厅长一职。此后,他掌理云南财政达14年之久,被称为“龙云的大管家”。为增加云南财政收入,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整顿税收:将各地税务人员的委任方式改为招商投标,以投标金额高低来确定税收委员人选。同时,设立云南特种消费税、新办特种营业税、房地产契税、印花税等新税种。 改革田赋:从1929年开始,分期分批丈量全省田亩,历时12载,除部分边远县区外,共丈量110县。省设立清丈总局,由陆崇仁兼任总办。清丈后全省耕地税大幅增加,还有附加税、登记费、执照费等,各项相加,较清丈前的田赋收入增加了约10倍。 鸦片统运:1935年成立特货统运处,陆崇仁任董事长,采用官商合股形式,实行鸦片统购统销。利用行政权力对内按官价强迫收购烟土,对外独家垄断运销出口,至1940年结束,官商均获暴利。 金融改革:他创设了劝业银行、兴文银行、矿业银行和侨民银公司等,由兴文银行代理省金库,形成了以富滇新银行为“央行”,财政厅控制的几家银行为商业银行,主导全省金融流通的格局。 此外,他还把原直属省政府的造币厂改为由财政厅管辖,并订出代商铸币办法,铸造劣质银币,获取造币余利。为加强财务管理,从1930年开始,实行会计独立,建立审计制度,先后开办会计人员养成所及财政人员训练班,培训会计专业人才。 抗日战争期间,为适应战时财政需要,陆崇仁提出“以财政扶持金融,以金融促进生产,以生产充裕财政”的理财政策。在他的努力下,云南财政收入有所增加,最高年约3000万元,收支两抵,年有盈余。 后期仕途与变故 1944年9月,陆崇仁辞卸财政厅长,改任民政厅长,兼任省田赋粮食管理处处长。1945年5月,他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然而,同年10月,蒋介石用武力逼龙云下台,陆崇仁也随之失去职务。 蒋介石对陆崇仁并不放心,电召他至重庆,准备将其软禁。蒋介石亲自接见时,见他形神俱惫,语无伦次,经医生检查确系重病,才将他放回昆明。陆崇仁回昆后,因云南省议会弹劾他田粮舞弊,不敢再在昆明居住,于是移居上海,后又逃往香港。 家乡贡献与文化善举 陆崇仁虽然在官场经历复杂,且有一些争议,但他对家乡巧家县怀有一定感情,做了不少有益家乡的事情。 文化教育方面:他先后委托巧家县长鲁启、汤祚编纂《巧家县志》。1938年县志定稿后,他捐资印制100部,分送有关单位、学校和私人存阅。他还购买《四部丛刊》《万有文库》第一集各1部、《小学生文库》4部、中华书局版《古今图书集成》1部捐赠给巧家县立民众教育馆和小学。此外,他两次捐款新滇币10余万修建巧家县立崇仁中学(1949年改为私立,今巧家一中前身),并在昆明报国街双龙巷2号购买房产一大院,捐作巧家旅昆学生住宿和集会之所。 医疗卫生方面:巧家第一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巧家县卫生院是陆崇仁捐资开办的,他还捐款给巧家卫生院购置医疗设备和药品。 其他方面:巧家县第一套扩音设备是陆崇仁在1938年捐赠的。因病早逝的巧家籍青年学子梁英的学术专著《人本政治》也是陆崇仁捐资刊行的。其子陆开文回老家修建住房和祖墓,工程竣工后,将全部骡马变卖捐赠给荞麦地小学作学校经费。 晚年结局 陆崇仁逃到香港后,生活状况大不如前。有说法称他抽大烟成瘾,且曾染梅毒,其财产被小护士卷走,生活陷入贫病交加的境地。1951年,陆崇仁在香港病逝,终年64岁。 陆崇仁的一生充满了复杂性。他在云南财政领域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对稳定和增加云南地方财政收入起到了一定作用,在抗战时期也为支持战时财政做出了努力。但他通过鸦片统运等手段谋取私利,生活作风上也存在诸多问题,还因贪污舞弊等行为遭到弹劾,受到时人诟病。同时,他对家乡巧家县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的贡献,又体现了他对家乡的情怀,给当地留下了一些积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