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润华[公元1907年-199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 山东德州市平原县人物 孙润华(1907年8月23日—199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山东省平原县人。1931年12月参加宁都起义,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建国前曾担任红五军团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四军经理处科员、军医处文书,中央教导师师部文书,红三军团第十团文书,关中分区地方工作科科长、分区驻宜君代表,八路军驻店头办事处主任,陕甘宁边区靖边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兼司法处长、靖边自卫军大队大队长、定边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中共伊克昭盟乌审旗工委书记兼西乌审保安团政委,中共三边地委组织部长,中共靖边县委书记,三边东线指挥部政委,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区三边军分区政治部主任,西北军区第三(三边)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副政委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宁夏军区政治部主任、副政委,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军区第二副政委,中共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副书记、书记,甘肃省平凉专署副专员,甘肃省储备物资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甘肃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甘肃省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等职。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93年3月11日,孙润华同志在兰州逝世,享年86岁。 孙润华(1907 年 8 月 23 日—1993 年 3 月 11 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人。以下是他详细的生平介绍: ### 早年经历 孙润华出生于一个贫寒的农民家庭。青少年时期,他广泛接触进步思想,结交进步人士,逐渐成长为一名忧国忧民的进步青年。然而,生活的困苦迫使他不得不另寻出路。1931 年,为谋生计,他参加了原冯玉祥西北军改编后的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六路军。 ###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1931 年 12 月 14 日,孙润华参加了由二十六路军参谋长赵博生和旅长季振同、董振堂、黄中岳等领导的“宁都起义”,随后随部队编入中国工农红军一方面军第五军团,成为一名红军战士。 加入红军后,他先后担任红五军团第十四军经理处科员、红十四军军医处文书、中央教导师师部文书、红三军团十团文书等职务。在此期间,他积极投身于中央革命根据地的第三、四、五次反“围剿”斗争,在艰苦的战斗环境中锻炼自己,积累了一定的军事工作经验。 1934 年 10 月,孙润华随中央红军参加长征。长征途中,面对敌人的围追堵截,他和红军战士们一起爬雪山、过草地,克服了饥饿、寒冷、疾病等种种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最终于 1935 年 10 月随中央红军胜利到达陕北。同年,他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坚定地在党的领导下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1936 年,关中分区组建后,孙润华担任关中分区地方工作科科长,开始在地方工作方面发挥作用。 ### 抗日战争时期 七七事变后,孙润华积极投身抗日斗争。他曾任关中分区驻宜君代表,负责与地方各界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宣传党的抗日主张。 1938 年 4 月至 1941 年 12 月,担任八路军驻店头办事处主任。在这个岗位上,他面临着错综复杂的条件和环境,但始终坚持我党既独立自主又联合抗战的统一战线政策。他率工作队深入群众,广泛宣传中共抗日救国主张,积极发展和巩固中共基层组织,团结各界爱国人士,大力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同时还领导着地下工作,为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941 年 1 月至 1942 年 12 月,孙润华任靖边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兼司法处长、靖边自卫军大队大队长,不仅要负责地方行政事务和司法工作,还要领导自卫军进行抗日武装斗争,保卫根据地。1943 年 8 月至 1944 年 12 月,他又担任定边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继续为根据地的建设和抗日斗争努力工作。 此外,他还曾任中共伊克昭盟乌审旗工委书记兼西乌审保安团政委、中共三边地委组织部长等职务,在不同岗位上为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积极贡献力量,成为既能做地方工作又能指挥部队作战的优秀领导干部。 ### 解放战争时期 解放战争时期,孙润华任三边军分区政治部主任、三边军分区副政治委员。他率部参加了保卫延安、建设地方政权和进军大西北等重大战役。在保卫延安的战斗中,他积极做好部队的政治思想工作,激励战士们英勇奋战,为保卫党中央所在地做出了贡献。在建设地方政权方面,他参与组织和领导了根据地的政权建设工作,为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坚实的后方保障。在进军大西北的过程中,他率领部队不畏艰险,英勇作战,为解放大西北地区立下了战功。 ### 新中国成立后 - **军事任职**:新中国成立后,孙润华留在西北地区工作。1950 年 1 月 3 日,宁夏军区生产委员会成立,他担任副主任。此后,他历任宁夏军区政治部主任、宁夏军区副政治委员等职务,为宁夏军区的建设和发展付出了努力。1954 年 11 月至 1955 年 5 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军区第二副政委。1955 年 9 月,他被授予少将军衔,同时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 **地方工作经历**:宁夏省建制撤销后,他在地方工作中也担任了多个重要职务。曾先后任中共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副书记、书记,在监察工作岗位上,致力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1960 年 5 月至 1962 年 12 月担任此职期间,为维护党的纪律和纯洁性做出了贡献。 1970 年 9 月至 1973 年 10 月,任甘肃省储备物资管理局核心小组组长;1973 年 10 月至 1980 年 2 月,任甘肃省储备物资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负责储备物资管理工作,为保障国家物资储备和经济建设做出了努力。 1982 年 6 月至 1983 年 4 月,任中共甘肃省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参与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为维护甘肃省的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贡献了力量。 他还曾任平凉专署副专员、甘肃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在不同领域为甘肃省的发展和建设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 晚年及逝世 晚年的孙润华主要生活在兰州。1993 年 3 月 11 日,孙润华同志在兰州逝世,享年 86 岁。 孙润华的一生,从一个受生活所迫参加旧军队的青年,成长为一名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和优秀的领导干部。他历经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新中国建设等多个历史时期,在军事和地方工作中都有着丰富的经历和卓越的贡献。他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奋斗了一生,其事迹和精神值得后人铭记和缅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