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从三晋大地走出的湖湘政要
在三晋大地的西南边陲,有一座名为吉县的小城,它依傍着黄河,山川壮丽,人杰地灵。1950年12月,李江就诞生于此,此后,他的人生轨迹逐渐延伸至湖湘大地,在那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奋斗篇章。
知青岁月:沅江磨砺
1968年,18岁的李江告别家乡吉县,响应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号召,奔赴湖南沅江县大成公社,成为了一名知青。沅江的乡村生活条件艰苦,农田劳作繁重,但李江没有丝毫退缩。他积极参与农事,与当地农民一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很快便融入了这片土地。在大队担任党支部委员期间,他深入了解农民的需求,积极为改善村民生活出谋划策,组织开展农业生产互助活动,帮助村民解决实际困难,这段经历让他真切体会到基层群众的艰辛,也培养了他脚踏实地、吃苦耐劳的品质。
基层起步:从公社干部到县级领导
1971年12月,李江结束知青生涯,成为沅江县委驻肖家坝公社工作队队员,后又在普丰公社、复兴公社任职。他凭借在知青时期积累的群众工作经验,迅速打开局面,深入田间地头,倾听百姓心声,积极推动农业生产与农村建设,工作表现出色。1974年4月,他担任沅江县子母城公社管委主任,随后又成为党委书记,在此期间,他大力推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带领群众兴修水利、改良土壤,促进了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提升了群众的生活水平,也因此得到了上级的认可与群众的拥护。
求学深造:中南矿冶学院的知识积淀
1978年2月,李江迎来了人生的重要转折点,他考入中南矿冶学院(现中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在大学校园里,他如饥似渴地汲取知识,系统学习政治经济学理论,深入研究经济发展规律。这段学习经历拓宽了他的视野,提升了他的理论素养,为他日后在经济领域和地方治理工作中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省委历练:政策研究与青年工作
1982年1月,李江从大学毕业后进入中共湖南省委政研室,从一名普通干部做起,后担任经济处副处长。在此期间,他深入参与湖南省经济政策的研究与制定,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基层的深入了解,为省委决策提供了诸多有价值的参考建议。1984年12月,他转岗至共青团湖南省委,担任副书记等职务,在共青团工作中,他积极组织青年活动,关注青年成长与发展,为培养湖南青年人才、激发青年活力贡献了力量,展现出了出色的组织领导能力与创新精神。
地方主政:常德与益阳的发展贡献
1987年2月,李江开启了地方主政生涯,出任常德地区行署副专员,随后在常德市担任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等职。在常德工作期间,他积极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尤其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1995年4月,李江调任益阳,先后担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在益阳的多年时间里,他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大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积极招商引资,培育地方特色产业,改善民生福祉,推动了益阳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赢得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
省委常委任职:宣传与政法工作的担当
2003年6月,李江成为中共湖南省委常委,先后分管宣传和政法工作。在宣传工作方面,他积极推动湖南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强对外宣传力度,提升湖南的文化软实力与影响力。2004年5月,他兼任政法委书记,后又担任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在政法工作岗位上,他致力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强化政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湖南的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他注重制度建设与创新,推动建立健全一系列政法工作机制,提升了政法工作的效能与质量。
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的推动者
2011年1月,李江任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担任党组副书记、书记等职。在人大工作期间,他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推动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他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制定符合湖南实际、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律法规贡献力量。他关注民生问题,通过人大监督等方式,推动政府解决教育、医疗、就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013年1月,李江当选为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继续在国家层面为民主法治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建言献策,直至2018年3月卸任相关职务。
李江的一生,从山西吉县的小城中走来,在湖湘大地的各个岗位上发光发热,无论是基层的摸爬滚打,还是在重要领导岗位上的统筹决策,他始终坚守初心,牢记使命,为湖南的发展与进步奉献了自己的智慧与力量,他的事迹也成为了吉县人的骄傲,激励着无数后来者在各自的岗位上拼搏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