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宾[清][清朝官员] 江西九江市柴桑区人物 李鸿宾(1767年-1840年),字象山,号鹿苹,一作睦平。德化(今江西九江)人,中国清朝中期官吏。 李鸿宾于嘉庆六年(1801年)中进士。曾任检讨、御史、给事中、东河副总河、河东河道总督、署广东巡抚、漕运总督、山东巡抚、安徽巡抚等职。道光二年(1822年),任湖广总督。调任两广总督。在粤期间,接受英商贿赂。道光十年(1830年),协办大学士,仍留总督任。道光十一年(1831年),驻雷州,镇压崖州黎民起义。 道光十二年(1832年),因进剿广东连州瑶族起义迟缓及粤兵多食鸦片,被夺职逮治,遣戍乌鲁木齐。道光十四年(1834年),释还,家居。道光二十年(1840年),卒。 李鸿宾(1767 年-1846 年),字象山,号鹿苹,一作睦平,清九江德化(今江西九江市柴桑区)人,是清朝中期一位经历丰富且颇具争议的官员。以下是他的详细生平介绍: ### 出身与早年经历 李鸿宾出生于一个书香家庭。祖父李学山是乾隆甲子科举人,父亲李继发为秀才,兄长李鸿谋也是生员。他自幼聪慧,读书过目不忘,显示出较高的天资。十八岁进学,二十五岁中举,嘉庆六年(1801 年),三十四岁的他高中恩科进士,点为翰林,由此开启了他的仕途生涯。 ### 仕途升迁 - **早期谏官经历与崭露头角**:嘉庆十四年二月,李鸿宾授山东道监察御史,负责稽察南新仓,他上疏直言漕运“规礼”弊端,展现出敢于直言的品质。九月转掌广西道监察御史,次年巡视西域时,成功捕获东字门命案凶犯,受到嘉奖,开始在官场崭露头角。嘉庆十六年迁吏科给事中,十七年十月转工科给事中,十八年九月巡视东漕,期间屡次上疏陈述时政利弊,还就山东、河南、直隶毗连之地频年遭兵后的善后事宜提出建议。尤其是参与访查前河督李亨特“贪劣不职状”并如实上报,使他开始受到朝廷器重。 - **河道总督任上的作为**:嘉庆十九年五月,李鸿宾赏三品顶带,授东河副总河。当时微山湖蓄水干涸,运河淤塞,他因之前巡漕时讲求疏泉济运,此次上书奏请拦河筑坝,引河水灌湖,使湖水潴蓄充盈,足以接济来年漕运,因功绩显著被褒奖并赏换二品顶带。嘉庆二十年正月,他擢升为河东河道总督,从谏官到担任方面大员用时不到三年,这在当时较为罕见。同年五月,其母刘太夫人病故,嘉庆帝特赐祭一坛,赏银三百两,并由江西巡抚委官致祭,可见朝廷对他的恩宠。 - **多地任职与官运亨通**:嘉庆二十三年九月服阕后,李鸿宾署礼部右侍郎,奉命前往河南、山东审定狱案,并查勘黄、运河湖水情况。此后他的官职频繁调动,先后署兵部左侍郎、授广东巡抚、漕运总督等职。嘉庆二十四年八月复授河东河道总督,但十月因河决兰阳、封仪及对岸马营坝堵筑不力受饬,他自陈不胜河督之任,遂革职以郎中衔留河南专司大工钱粮。嘉庆二十五年初,命管山东运河事务兼署山东巡抚,十二月授安徽巡抚。道光元年(1821 年)六月,又复授漕运总督。道光二年九月,改授湖广总督。在湖广总督任上,针对湖广行销淮盐之前封轮法大商垄断、开轮又有跌价抢售之弊,他议设公司,签商经理,试行二月余效果良好,商无亏本之虞,民无增价之忧,后著令遵行,此举措显示出他在经济管理方面的能力。 ### 两广总督任上的争议与转折 - **受贿引发隐患**:道光六年五月,李鸿宾调任两广总督。当时广州十三洋行与外国商船贸易获利丰厚,英领事颠地欲以洋厮容阿华充商,遭诸商拒绝后,贿赂李鸿宾得以实现。此事后,外人蔑视中国官吏,日益滋事,鸦片流行日广,漏银外洋,虽屡禁但不止,为海疆留下隐患,这也成为他仕途的一个重大污点。 - **表面功绩与背后问题**:道光十年九月,朝廷因他“屡疏陈查禁之法及禁种罂粟,并增筑虎门六角炮台以资控御”,认为方法得当,授协办大学士,仍留总督任。次年八月,又因“剿平崖州黎民起义”有功,入觐赏戴花翎,看似仕途顺遂,功绩有加。然而,道光十二年,他在镇压连州瑶民起义时出现问题。他率兵六千三路进入八排,瑶首八人出山跪迎,表示愿缚黄瓜寨逆瑶以献,但他贪功心切,斩杀瑶首并奏称杀贼七百,致使瑶民负隅死拒,官兵三路溃败,游击、都司以下将官死者数十,士卒死者千计。兵败后,他不仅贪功未果,还试图推卸责任,奏称官兵伤亡乃“行营硝药失火误焚”所致,不能速胜是“提督刘荣庆病老无能”。后经钦差查实,粤兵多食鸦片,不耐山险,他陈奏不实。 ### 仕途终结与晚年生活 - **革职遣戍**:道光十二年,李鸿宾因镇压连州瑶民起义“办理不善,耽延月日”,且官兵伤亡众多,加之陈奏不实等罪责,被拔除花翎,褫职逮治。次年,他被遣戍乌鲁木齐,从一品大员沦为罪臣,人生从巅峰跌入谷底。 - **赦免与归乡**:道光十四年二月,李鸿宾被释回,七月抵京,朝廷赏赐他“编修”一职。道光十五年,年近七旬的他告老归籍,回到家乡柴桑区,杜门著述。但后来因家道中落,又历经兵燹,其遗稿无存。道光二十六年,李鸿宾卒于沙河本宅,结束了他大起大落的一生,享年七十九岁。 ### 人物评价 李鸿宾在宦三十余年,侍奉嘉庆、道光两代皇帝,官运曾一度亨通,从庶吉士起步,直至协办大学士,署理数省军政,成为封疆大吏,在河道治理、盐政管理等方面有一定的才能和实绩,如治理运河、改革湖广盐政等举措都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他晚节不保,在两广总督任上接受英商贿赂,致使鸦片问题愈发严重,贻患海疆,且在镇压瑶民起义时贪功误事、陈奏不实,最终导致仕途终结,其行为也受到后世的批判。《清史稿》评价他“初以建言骤起,后乃簠簋不饰贻海疆隐患”,指出了他前期因直言敢谏而崛起,但后期因品行不端给海疆带来隐患的人生轨迹。总体而言,李鸿宾是一个在清朝官场中经历复杂、功过皆有的人物,他的生平经历也反映了当时清朝官场的一些状况和社会问题。 此外,民间还流传着一些关于他的传说,如沙河桥被洪水冲垮,乡人请他资助修复,他以乡人修桥乡人过而拒绝,告老还乡路过此桥时羞愧不已,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他在民间形象中存在吝啬、对家乡薄情的一面,但这些传说的真实性难以考证,更多地反映了民间对他的一种评价和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