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香[公元1952年-1994年,革命烈士] 内蒙古自治区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人物 春香:草原上永不熄灭的正义之光 春香,一位蒙古族的优秀女儿,1952年11月25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科右中旗。在希日根苏木何家艾里这片土地上,她度过了自己的成长岁月。自幼失去双亲的她,是在叔婶的悉心照料下长大,这段特殊的成长经历,不仅让她对生活有着深刻的感悟,也培养出了她坚韧不拔、善良无私的品格。 1980年,春香担任苏木妇联主任,她一心扑在让乡亲们过上好日子的事业上。经过深入思考和与嘎查领导的多次商议,她决定从科学种田这个方向为乡亲们探寻致富之路。为了打消大家的顾虑,她积极动员村长和支书拿出自家土地作为“试验田”。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一年,在这片试验田里换上玉米良种后,产量便取得了显著提升,从过去亩产200多斤跃升至600斤。看到这样的成果,第二年全屯20多户纷纷效仿,最终增产粮食高达24万多斤。直至今日,当年春香所在嘎查的科学种田经验,依然在苏木持续推广,造福着一方百姓 。 1983年,当银行给苏木发放贷款时,春香首先想到了生活困难的根全家。根全家人口众多但劳动力少,生活十分拮据。春香不辞辛劳,四处奔波协调,帮助他们创办了一座小型加工厂。在春香的努力下,加工厂运营效果良好,每年都能有5000多元的收入,再加上家庭副业的收益,根全家彻底摆脱了贫困,盖起了宽敞明亮的四间大瓦房,成为屯里的富裕户。此外,双丁家的养鸡场和果园也离不开春香的帮助。她积极为双丁家申请贷款、筹措资金,如今双丁家的果园果树已发展到600棵,每到果实成熟季节,都是一派硕果累累的丰收景象。 春香对自己要求极为严格,始终以身作则,从不因个人私事给组织添麻烦。1985年,当时她已有两个男孩,内心深处也渴望能再有一个女孩。然而,就在此时,自治区政府颁布实施了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春香深知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为了起到带头作用,她毫不犹豫地说服丈夫和亲属,在全苏木率先进行了大月份引产手术,为苏木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工作树立了榜样 。 1990年,春香成为苏木党委专职纪检委员。面对这个被很多人视为“得罪人”的岗位,春香却深感责任重大。她深知,在巴彦淖尔苏木这样的贫困地区,党风建设至关重要,只有党风正,党组织才能赢得群众信赖,带领大家实现脱贫致富。“人生的价值不在于财富的多少,也不在于职位的高低,而在于对社会的奉献。”春香秉持着这样的信念,开始了与腐败行为的不懈斗争。她明白,反腐败必须动真格,干纪检工作就要“腰要直,坚持原则,敢于碰硬”。 春香刚上任纪检委员,就面临了一场严峻考验。组织安排她配合旗纪检委调查当时苏木书记的案子。这是个十分棘手的任务,不少人好心劝她不要太认真,甚至有人嘲笑她太傻,认为别人都躲着这种事,她却主动参与。丈夫齐初一也十分担心,劝她不要过于积极,以免得罪人。但春香在党性原则和个人得失之间,毅然选择了前者。她坚定地对丈夫说:“我就是干这个的,要是不管,那还要我这个纪检委员干什么?!”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她积极配合调查组调查取证,最终案件顺利查清,这位苏木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党委会宣布处分决定时,春香还抱着爱护同志的态度,语重心长地对受处分的书记进行劝导,她的气魄和胆识赢得了众人的佩服。 春香对违反党和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始终保持公正态度。1992年,苏沐雨灾严重,旗里拨下4000元维修费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然而,那位苏木书记却提出要拿2000元修自己的房子。春香见状,义愤填膺,当场站出来为群众说话,质问苏木书记:“群众的困难你不解决,你还要用这笔钱,这样做对吗?” 1993年12月,在选举苏木党代表时,双榆树嘎查的书记违规将自己上报为代表。接到群众举报后,距离召开党代会仅剩几天时间,春香和另一位党委委员连夜赶往双榆树嘎查,走遍四个艾里,与八名党员逐一征求意见,最终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新的党代表。还有一次,哈达庙嘎查发生乱开荒事件,有三名党员参与其中,甚至包括春香的老熟人,但春香没有丝毫偏袒,对他们进行了严肃而恳切的批评,让他们心服口服并甘愿接受处罚 。 在工作中,春香始终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她在笔记本上写下:“心要正,办事公道,不徇私情;手要洁,廉洁奉公。”丈夫齐初一所在的乳品厂倒闭后,他希望春香能找苏木领导帮忙安排工作,春香却始终没有开口。丈夫又提出想开几亩荒地补贴家用,春香耐心地向丈夫解释:“土地是最敏感的问题,咱当干部的和群众争地,不是侵犯群众利益吗?咱们生活能维持,日子过得去就行了,比起那些贫困户,咱们过得也不错了。” 当丈夫未经批准私自开垦房前空地时,春香及时制止,向丈夫说明:“我是纪检委员,自家人办了站不住理的事,以后怎么监督别人,怎么履行职责?”后来,春香东拼西凑借了3000元,让丈夫到四平学习家电维修,鼓励他自谋出路。1993年,苏木遭遇大水灾,春香外甥从100多里外赶来,想让她帮忙买便宜柴油,春香拒绝了外甥的请求,她对外甥说:“姨姨不能给你买便宜柴油,给你灌上两桶油,能省几百元钱,可是占灾区人民的便宜,群众会怎么看我们呢?” 春香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奋工作的过程中,遭受了诸多非议和打击。1993年9月,春香的小儿子全喜病重,当时她在嘎查收畜牧税,丈夫在外学习家电维修。发现孩子病重后,她心急如焚地找到曾被她查处过的原苏木书记,恳求借车送儿子去旗医院急救,却遭到无情拒绝。等她从苏木供销社借好车、修好胎、加上汽油时,已经到了中午,小儿子最终在抽搐中离世。孩子的夭折,以及在关键时刻的无助,让春香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打击。但她没有被击垮,在小儿子死后的第七天,她便带病重返纪检工作岗位。 1994年,春香协助旗畜牧局调查兽医站站长包石柱的经济问题。包石柱为了打探消息,多次在下班路上拦住春香,但春香始终严守秘密。包石柱对春香怀恨在心,还故意恶语相向。随着调查深入,发现包石柱存在更多经济问题。1994年7月8日,在兽医站职工大会上公布了查账情况。7月11日,包石柱趁春香丈夫和儿子不在家,翻墙闯入春香家中寻衅报复。面对包石柱的威逼恐吓,春香毫不畏惧,坚持原则。恼羞成怒的包石柱最终残忍地将春香杀害。 春香的牺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旗、盟纪委领导迅速赶赴现场,自治区纪委工作组火速乘飞机前往,自治区党委发出特急电报,中纪委领导亲自过问,表示吊唁并要求严惩凶手,保护纪检监察干部 。1994年7月14日,巴彦淖尔苏木为她举行了隆重的葬礼,无数群众自发站满街头,含泪为她送行。8月11日,科右中旗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 春香牺牲后,因其生前的突出表现和反腐斗争中的英雄业绩,获得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组织的高度评价。中纪委追授她为“全国优秀纪检干部”;自治区党委追授她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自治区政府追认她为“革命烈士”;自治区纪检委、监察厅追授她为“全区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自治区妇联追授她为“三八红旗手”。春香虽然离开了,但她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纪检干部的使命与担当,她的精神如同草原上永不熄灭的正义之光,永远照亮着人们前行的道路,活在各族人民的心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