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登云[公元1910年-1929年,抗日英烈] 云南昆明市盘龙区人物 马登云(1910.3.8~1929.10.4),昆明回族先哲马敏斋的三孙。1927年云南“二·六”政变后,王德三等奉中共广东区委派遣回云南,建立中共云南特委。当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10月4日被杀害于昆明南校场。
马登云:革命浪潮中的热血先锋 马登云于1923年(民国12年)从昆明小学毕业。因家境贫寒,他选择进入省艺徒养成所学习印刷术,课余时间还前往开智印刷厂当学徒。1924年,他凭借自身努力考入成德中学,次年又转入公费的八属联合初级师范求学。在校期间,马登云接触到《新青年》《向导》等进步书刊,由此接受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启蒙,开始思考国家与民族的命运。
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激起全国人民的义愤。马登云在学校积极行动,发起组织学生会,并被推选为主席。他代表八属联合初级师范投身省市学联工作,带领同学们开展反帝爱国活动,以青春热血表达对帝国主义暴行的抗议。1926年,马登云加入李国柱等人领导的云南青年努力会,还在校内组织青年读书协进会,团结进步青年,传播革命思想。同年11月,中共云南特支成立,马登云因思想进步、积极投身革命活动,被吸收为共青团员,自此踏上了更为坚定的革命道路。
1927年,云南发生“二·六”政变。王德三等人奉中共广东区委派遣回到云南,建立中共云南特委。3月,马登云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后,他受组织委派前往嵩明县,在嵩明中学和小学任教。在教学之余,他积极协助筹组农民协会,开办农民夜校,向农民宣传革命道理,发动农民运动,致力于唤醒广大农民群众的革命意识,壮大革命力量。
1928年1月,马登云返回昆明汇报工作,不幸被国民党特务逮捕,身陷囹圄长达一年多。在狱中,面对敌人的威胁利诱,他始终坚贞不屈,守口如瓶,让敌人一无所获,展现出共产党人坚定的革命意志和崇高气节。1929年初,在组织和亲属的多方营救下,马登云终于出狱。出狱后,他受聘担任明德小学的校长,以教师身份为掩护,继续秘密开展革命工作。
1929年7月,昆明发生“七·一一”火药库爆炸惨案。国民政府派国府委员王柏龄以“慰问”灾民为名,前往昆明筹建国民党云南党务指导委员会,企图进一步督促龙云进行反共活动。9月29日,王柏龄在讲武堂召集官绅军民发表讲话,他颠倒黑白,借“七·一一”事件诬蔑攻击共产党,还拒绝灾民提出的赔偿损失的正当要求。马登云等人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在会场内外巧妙行动,燃放鞭炮、散发传单,并高呼反蒋口号,让王柏龄的丑恶嘴脸暴露无遗,陷入狼狈境地。此次行动极大地打击了反动势力的嚣张气焰,但也招致敌人的疯狂报复。会后,龙云政府出动军警,大肆逮捕进步人士,马登云等八九十人不幸被捕。10月4日,马登云与秦英、田定邦等8位革命志士,被残忍杀害于昆明南校场。
马登云短暂的一生,始终与革命紧密相连。他用青春和热血践行着对革命事业的忠诚,为了理想信念不惜牺牲生命,其英勇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着无数后来者,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