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振英[清][公元1855年-1917年] 辽宁朝阳市北票市人物 高振英:清末民初北票的抗捐勇士 高振英(1855 - 1917),绰号“高四棒子”,是辽宁朝阳市北票市宝国老镇水泉村人。他出身贫寒,却有着刚正不阿的性格,为人倔强,热衷于为百姓打抱不平,在当地民众心中威望极高,深受信赖。 1916年,朝阳地区遭遇严重旱灾,粮食几乎绝收,百姓陷入饥寒交迫的困境,四处都是哀号求助的灾民。然而,此时民国政府进行改组,为筹集经费,竟以“地亩捐”附加费的名义,向本就困苦不堪的百姓强行摊派苛捐杂税。沉重的负担让民众苦不堪言,怨声载道。 朝阳县衙派遣肖委员前往宝国老三座店催收捐款。时年61岁的高振英听闻此事后,义愤填膺。他迅速召集40余名民众,手持棍棒,毅然前往三座店,要与官府讨个说法。肖委员早有耳闻“高四棒子”不好惹,为了平息事端,提出给高振英1000块大洋,试图收买他,让他不再带头闹事。但高振英不为金钱所动,果断拒绝了这一收买。 此后,高振英进一步组织力量,集合起50多人的队伍,与回营的官兵展开激烈对抗。他们凭借着顽强的斗志,将官兵打得溃不成军。这场胜利极大地鼓舞了抗捐民众的士气,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高振英的队伍中,队伍规模迅速扩大到150多人。不久后,高振英率领的队伍与牤牛河东一带以巩兆湖为首的1000多人农民队伍会合,共同开展抗捐罢税、讨还民财的斗争。他们两次率众包围地主大院,强烈要求罢除不合理的捐税,声势浩大。 然而,官府很快调集重兵对这支抗捐队伍进行残酷镇压。在强大的敌人面前,抗捐队伍遭受重创,最终失败。官府对高振英恨之入骨,以重金悬赏捉拿他。不幸的是,高振英最终被捕入狱。在狱中,他坚贞不屈,始终没有向官府屈服。民国六年(1917)农历冬至月十九,高振英被官府残忍杀害,就义于朝阳。 高振英虽然牺牲了,但他不畏强权、为民抗争的精神,永远留在了北票人民的心中,成为了当地民众反抗压迫、追求公平正义的象征 。 同年(1855年)出生的名人还有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的吴桂丹、浙江省温州苍南的徐润之、海南省文昌的黄远谟、甘肃省庆阳华池县的张华以及福建省福州市永泰的力钧等。而在1917年,海南省文昌的陈侠农、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的包汝谐、广东省湛江市廉江的江王泉、广西自治区防城港防城区的刘永福、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的刘百胜以及甘肃省天水甘谷县的田骏丰等名人也相继离世,他们各自在不同领域留下了独特的人生印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