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乃普[清] 辽宁辽阳辽阳县人物 赵乃普(1856-1921),字识尘,今辽宁省辽阳市人。汉族,出生在辽阳县首山镇小赵台村,生于清咸丰六年(公元1856年),卒于中华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享年65岁。 清末民初清官赵乃普:三秦大地与关东故里的德政丰碑 赵乃普(1856 - 1921),字识尘,出生于辽宁省辽阳县首山镇小赵台村。这位横跨清末民初的官员,以65载人生书写了“察吏安民,勘灾治狱”的宦海传奇,被百姓尊称为“赵青天”。 赵乃普自幼展现出过人天赋,幼时随父习字读书,后进入首山清风寺乡塾,最终考入奉天省城学堂。《辽阳县志》评价其“生而颖异,少负文名,书法苍秀”,优异的学业成绩为他的仕途奠定基础。1882年,26岁的赵乃普以附生身份考取光绪壬午优贡,获任陕西宝鸡知县,自此开启长达三十余年的宦海生涯。 在陕西任职期间,赵乃普历任宝鸡、韩城、洵阳等多地知县,及延安、凤翔等府州要职。他在宝鸡任上“听断明决,案无积牍;扃门课士,厚加膏奖”,将培育士风视为教化根本;洵阳任职时,“除暴安良,夜批阅,昼审理,随讯随结”,并在公余时间鼓励学子,储备粮食应对灾荒;任武功知县时,为减免灾民赋税,不惜与上司争执,最终成功为民请命;1900年陕西大灾,时任乾陇知州的他全力筹赈,使数十万灾民得以存活;岐山任内,积极响应变法维新,设立劝学所,创办三十所初等小学堂。其治绩获《宝鸡县志》《陇州志》等多部方志赞誉,“为政严厉,清正廉明”“才识明敏,案无积牍”成为他的为官标签。 除陕西外,赵乃普还担任直隶十七属土税总办、奉天省议会议员等职。1914年,辽西发生水灾,他多次前往奉天帅府据理力争,成功为百姓减免田税。辛亥革命期间,赵乃普暗中支持革命,在西安、延安等地解救多名被捕革命党人。清朝覆灭后,陕西革命党人不仅派人保护其府邸,更护送他返乡,足见其义举深得人心。 赵乃普一生清廉自守,为救灾赈荒,三次变卖家中2100亩祖田,致使“家本素封,以宦游而贫”。卸任返乡时,仅携带两箱物品:一箱是四季衣物,另一箱则为书籍笔墨,箱中账簿更记录着为救灾欠下的债务。这种“两鬓萧疏襟袖冷”的操守,令后人肃然起敬。 赵乃普的德政善行,赢得多地百姓的深切爱戴。陕西民众赠予“造福枌榆”匾额与“万民伞”,直隶百姓敬送“万民衣”,辽西17乡49屯则以“阖闾铭恩”匾额表达感激。这些承载民意的礼物,虽因岁月流逝大多不存,但见证了他在民众心中的分量。 1921年,赵乃普在家中病逝,简朴的葬礼难掩民众哀思。出殡当日,千余乡邻自发送行。其墓虽曾因建设被平,但1996年经村民挽留迁葬,1997年辽阳市政府为其修墓立碑,1988年更举行盛大的揭幕仪式。这位清官的事迹,至今仍在三秦大地与关东故里传颂,成为廉洁奉公、造福百姓的不朽典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