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砚青[公元1923年-2010年] 山西阳泉市平定县人物 刘砚青:投身革命与建设的奋斗者 刘砚青,原名刘俊田,1923年12月出生于阳泉市郊区河底镇河底村,拥有大专肄业文化程度。 1940年8月,刘砚青投身革命工作,开启了为国家和人民奉献的征程。1941年2月,他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刘砚青先后担任晋察冀边区四专区平定县公安局股员、干事,以及冀晋区四专署、三专署、二专署公安处干事、副股长等职务,在维护地方治安、保障抗日工作顺利开展等方面贡献力量。 解放战争时期,刘砚青历任盂县公安局秘书、副局长、局长,同时担任县委委员、社会部长,后又任职忻县专署公安处科长。在这一关键历史阶段,他积极投入到巩固解放区政权、打击反动势力等工作中,为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有力支持。 全国解放后,刘砚青的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他曾担任山西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之后调任省人民检察院,先后任人事处长、研究室主任,并成为党组成员。在省直工作期间,他还出任省直总党委讲师团副团长、宣传部长,同时担任党委常委。1971年,刘砚青开始在出版领域工作,担任山西人民出版社副总编、山西省出版局副局长及党委委员,为推动山西出版事业发展付出努力。1983年2月,他肩负重任,担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素养,推进检察工作的发展。1988年2月,刘砚青任职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继续在重要岗位上为地方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建言献策。1993年换届后,他离开工作岗位。 在其工作生涯中,刘砚青曾是山西省六届、七届、八届人民代表,同时也是中共山西省委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即便离开一线工作岗位,他依旧发挥余热,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山西省个体劳动者协会名誉会长、山西省法学会顾问等职务,持续关心和支持相关领域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