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飞青:一生奉献,书写传奇人生
许飞青(1921.08 - 2012.08.07),男,汉族,直隶(今河北)霸县人 。他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都留下了坚实的奋斗足迹,曾担任甘肃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同时还是中共十四大代表、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以及甘肃省第六至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1921年8月,许飞青出生于河北霸县。1937年12月,在民族危亡的关键时刻,年仅16岁的他毅然投身革命,加入山西临汾八路军学兵队,担任八路军总兵站政治处民运干事,开启了为国家和人民奋斗的光辉历程。次年9月,许飞青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将自己的命运与党的事业紧紧相连。
此后,他辗转多地工作。1938年9月 - 1939年9月,在曲垣八路军办事处任政治干事;1939年9月 - 1941年12月,在延安总兵站、军委兵供部、经济建设部担任助理员、巡视员;1941年12月 - 1943年12月,于联防司令部、联司后勤部任组织保卫干事;1943年12月 - 1946年冬,在河南军区、三支队、六支队政治部、三分区政治部担任保卫干事、保卫科长,还在鄂西北三分区任郧房县副县长,在不同岗位上为革命事业贡献力量。
1947年春 - 1950年3月,因鄂西北斗争失败,许飞青不幸被俘。在被囚禁的一个月里,他遭受苦难,做苦工后被遣散回华北十分区。但他始终没有放弃对革命事业的追求,后被派往天津与华北局社会部取得联系。
新中国成立后,许飞青投身国家建设事业。1950年3月 - 1953年3月,他在中南军政委员会财政部预算处任副处长;1953年3月 - 1960年9月,升任中央财政部预算司处长、副司长;1960年9月 - 1965年9月,担任中共中央西北局财贸办公室局长、党委委员,期间还于1962 - 1965年在宁夏永宁县挂职任县委书记;1965年9月 - 1966年秋,任西北局财贸办公室局长、副主任 。然而,“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许飞青受到冲击和迫害,被迫停职。1970 - 1972年秋,他在延安“五七”干校劳动,即便身处困境,依然保持着坚定的信念。
1972年秋,许飞青恢复工作,任延安地委财办党组书记、主任;1977年秋 - 1979年9月,担任西安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副主任;1979年9月 - 1985年5月,出任甘肃省副省长兼省财办主任,后任省政府顾问;1985年5月 - 1988年2月,任甘肃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88年2月 - 1993年1月,担任甘肃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在这些重要岗位上,他兢兢业业,为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
1998年4月,许飞青离职休养。2012年8月7日15时47分,他因病医治无效在兰州逝世,享年92岁。在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和省领导以不同方式对他表示慰问和哀悼。许飞青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无私奉献的一生,他的光辉事迹和崇高精神,将永远铭记在人们心中,激励着后人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