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士晋[明][公元1577年-1635年]: 浙江嘉兴嘉善县人物 钱士晋:明代能臣的宦海浮沉与治世之功 一、人物生平:三朝仕途的跌宕起伏 (一)万历年间:初入仕途的锋芒初试 钱士晋于万历五年(1577 年)八月二十日出生,万历二十一年(1593 年)中秀才,万历二十八年(1600 年)中举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 年)考中进士,被授予刑部福建司主事一职。 万历四十三年(1615 年),梃击案爆发,钱士晋支持同僚王之寀,将矛头指向郑贵妃。因何士晋曾推荐过钱士晋,众多人弹劾钱士晋为幕后主使,幸得阁臣救助,才最终平安无事。此后,他先后升任刑部广西司员外郎、郎中。万历四十七年(1619 年)正月初十日,外放为大名知府。 (二)天启年间:宦海风波中的起落 天启元年(1621 年),熊廷弼上任辽东经略,入朝路过大名时与钱士晋接触,欣赏其才干,于七月推荐钱士晋出任辽东中路监军。钱士晋以自己“不便鞍马”为由,请求调任登莱,兵部未同意。九月,在熊廷弼的请求下,将他与广宁督饷道参政韩初命互换。 天启二年(1622 年)七月,调任山东右参政,专门管理辽饷,兼管淮粮,在天津任职。天启三年(1623 年)十二月,加山东按察使衔。天启五年(1625 年)三月,调任河南右布政使,分守河南道。不久,锦衣卫北镇抚司掌司事许显纯指控其涉嫌汪文言案,他遂被移送诏狱接受调查。天启六年(1626 年)七月,查得曾帮邓渼向汪文言送金百两,被从俸银中追赃;八月,受遣戍处分。 (三)崇祯年间:老臣的再度出山与最终归宿 崇祯二年(1629 年)闰四月,受南道御史陈必谦推荐,被起用为山西右布政使。崇祯四年(1631 年)九月,崇祯帝考虑到钱士晋能力突出,可担漕运之任,遂调任他为山东右布政使、漕储道。 崇祯六年(1633 年)十一月,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云南,兼督川桂军饷。当时钱士晋已积劳成疾,两次上疏请辞,崇祯帝不允。崇祯八年(1635 年)十一月二十日(一说十二月初十日),钱士晋卒于任上。其时,有福建右卫经历吴鲲化弹劾钱士晋在云南“贪肆”,温体仁拟严旨调查,意在逐其任职内阁之兄钱士升。不久即传来钱士晋病故的消息,遂不再追究,但钱士升也因此去位。 二、主要影响:多领域的卓越治理 钱士晋具备处理复杂事务的卓越才能。任大名知府时,他一方面打击犯罪团伙,维护治安,训练吏民;另一方面节省了四万两白银,抵赋税一年,减轻了当地百姓的负担。 督饷天津期间,他兴办海运,三年转饷三百四十余万石,同时力排众议,接济孤悬海外的毛文龙粮食三十二万石以及布匹、器械、火药等物资。 理漕山东期间,解决了兑换、盗贼、治河、白粮等问题,确保漕运畅通。 巡抚云南期间,招安叛乱土司普名声、陶承祖等,修筑师宗、新化、弥勒、昆阳、三乡、板桥六城,创四营六卫,疏浚金针、白沙等河,铸造铜钱以取代云南所通行的贝钱,请求捐贡金,又修筑夷馆,以待土司的使者,使他们不能与军民杂处,确保了西南边疆的稳定。 三、历史评价:时人眼中的能臣 孙承宗评价道:“天津饷道参政钱士晋,总理周密,有沉心、有远局、有透识,读其札檄,每念其忠恳有则,其越众议,接济毛帅,直欲勤三韩之众,业已加升,当奖赏以需节钺。” 倪元璐评价:“①凡公之才,四言可尽:曰安、曰决、曰虑、曰几。安以制棼,决以拯棘,虑以审宜,几以应变。②公丰颐英盼,人望如神,与物无欺,张喉肝见。恤邻敦族,卿党归仁。及其死也,巷人皆哭。” 四、人际关系:家族成员的关联 父亲:钱继科。 哥哥:钱士升。 儿子:钱栴(即钱彦林,反清遇害)、钱棻(隐居不仕)、钱楞(顺治年间随清军入闽,署将乐知县,被山贼吴长文杀害,孙为钱以垲)。 孙子:钱熙、钱默。 孙女:钱秦篆。 侄子:钱棅、钱栻。 曾孙子:钱以垲。 五、主要作品:留存的文字印记 钱士晋著有《经济录》(已佚)。另有《为籍田大礼告成恭体皇上重农恤民德意乞布蠲租之诏以收人心以固本计事》《请半蠲贡金疏》两疏被收录于《启祯条款》中。 六、史料索引 - 《巡抚云南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昭自钱公行状》。 - 《嘉善县纂修启祯条款》。 - 《明实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