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鲁特·柏葰[清][公元1806年-1859年] 内蒙古自治区 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人物 柏葰(?-1859年),原名为松葰,字静涛,巴鲁特氏,隶属蒙古正蓝旗,是晚清时期的重要大臣,官至文渊阁大学士,最终因戊午科场案被处斩。 柏俊(?—1859),巴鲁特氏,初名松俊,字静涛,蒙古正蓝旗人,为清朝大臣。道光六年(1826年)考中进士,被选为庶吉士,后被授予编修一职。此后,他不断升迁,历任内阁学士,同时兼任正红旗汉军副都统。道光十八年(1838年),他外任盛京工部侍郎,后调任刑部,并兼管奉天府尹。道光二十年(1840年),被召回京城授予刑部侍郎,又先后调任吏部、户部。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他担任谕祭朝鲜的正使,按照惯例有馈赠礼品,他上奏推辞不受。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任职总管内务府大臣。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主持江南乡试。他上疏奏称:“在征收漕粮过程中,存在大户短少拖欠,却向小户索取补偿;恶劣的绅士要挟官吏,大户包揽小户事务,导致赋税轻重不均;旗丁借机索要钱财,增加各种津贴等弊病,请求严加禁止。”此奏议获批准施行。不久后,他与仓场侍郎陈孚恩一同盘查山东藩库,弹劾布政使王笃滥用幕僚以及地方官员纵容盗贼,巡抚崇恩及以下官员分别被议罪、贬谪。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他被提拔为左都御史。道光三十年(1850年),升任兵部尚书,并被授予内大臣。不久后调任吏部,负责管理三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