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7岁的巴·敖斯尔踏上工作岗位,成为苏尼特右旗纳仁宝力格小学的一名教师。任教期间,他利用业余时间广泛阅读,对蒙文版《内蒙古日报》文艺副刊上的文学作品尤为痴迷,尤其喜爱纳·赛音朝克图和巴·布林贝赫的诗歌。1955 年,他的诗歌习作《查干巴特尔借款》在《内蒙古文艺》发表,开启了他的文学创作之路。 1956年,巴·敖斯尔调入内蒙古文联,担任《内蒙古文艺》(后更名《花的原野》)编辑,此后长期深耕编辑岗位,历任《花的原野》月刊编辑、副主编、代主编等职,直至1984年调任内蒙古作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后任内蒙古作家协会副主席、名誉副主席,成为专业作家,文学创作一级,同时还担任中国蒙古文学学会理事等职务。在《花的原野》工作的28年间,他积极贯彻“双百”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文艺规律,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作者,突出民族与地区特色,为刊物发展及少数民族文学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巴·敖斯尔以草原题材诗歌创作为主,其作品展现出浓郁的牧民情感历程与文化心理,语言丰富,风格淳朴,充满草原气息。他的诗歌《喜悦的泪》获195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10周年文艺奖;歌词《青年牧马人》《我们的太阳毛泽东》获1962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15周年文艺奖;歌词《吉祥的那达慕》获1979年文化部优秀创作奖;长诗《拴在陶那上的马鬃》获1981年自治区文学戏剧电影创作奖;短诗《草原珍珠》获1981年全国第一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短诗《草原诗抄》获1984年自治区首届“索龙嘎”奖;歌词《母爱》获1984年自治区首届“萨日纳”奖;长诗《举重者之歌》获1985年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1987年自治区第二届“索龙嘎”奖 。 在创作生涯中,巴·敖斯尔有多部作品结集出版。1959年12月,出版首部诗集《草原之美》;1979年8月,将“文革”期间的诗歌整理为《草原秋色》出版;1985年,推出《巴·敖斯尔诗选》;1994年,其儿童诗歌与其他作家作品合集为《儿童诗选》出版;进入21世纪,又将新创作的草原诗歌结集为《绿色情韵》出版。此外,他还翻译了《闪闪的红星》《西沙儿女》《歌德巴赫猜想》等多部作品 。 巴·敖斯尔在文学领域成就斐然,曾获学习使用蒙文蒙语一等奖,被授予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自治区党委、政府为表彰他的杰出贡献,向其颁发“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杰出贡献奖”荣誉证书和金质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