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焕章[清][公元1613年-1688年] 山东东营市广饶县人物 李焕章,字象先,号织斋,广饶县大王镇李桥村人。 明代参政李中行之子,清代学者,青州四大家之一。 李焕章少承家学,博览群书,是当时知名的秀才。明亡后,不复仕进。当道者曾多次致书起用,均遭李焕章严词拒绝,立誓“志不二朝披长发,甘作大明老秀才”。因而,引起州、县官吏的猜忌和不满,遂以出家为名,混迹缁流,游览名山大川,专攻古文诗词。 李焕章毕生从事写作,至老不衰。著有《龙湾集》《无学堂集》《老树村集》等凡百万言。李焕章受聘与顾炎武、张尔岐、薛逢祚等编辑《山东通志》。还编辑过《青州府志》《乐安县志》《临淄县志》《益都县志》店等。顾炎武称赞其文章说:“李先生作书,精古文词,其传记、书序、志表、碑铭出入河东(柳宗元)、庐陵(欧阳修),小品大有眉山(苏轼)意。” 李焕章生平详述:明末清初的孤介文人与史志大家 一、乱世生逢:家世背景与早年经历(1613-1644) 李焕章,字象先,号织斋,生于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卒于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山东广饶(时属乐安县)人。其家族为乐安望族,先祖李舜臣(非宋代理学家,此处指明代学者)曾任明嘉靖年间刑部郎中,父李柰为万历年间庠生,家学渊源深厚。李焕章自幼聪慧,“生而颖异,过目成诵”,六岁入私塾,十岁能文,十五岁补博士弟子员,少年时便以“博闻强识”闻名乡里。 明末社会动荡,朝政腐败,后金(清)政权崛起,山东屡遭兵燹。崇祯年间,清军多次入关劫掠,乐安地处要冲,屡受侵扰。崇祯十二年(1639年),清军破济南,连下州县,李焕章目睹家乡残破,“亲见城郭丘墟,骸骨蔽野”,乱世之痛深植于心。他虽潜心治学,却常于诗文中流露对时局的忧虑,曾作《兵氛叹》云:“烽火连齐鲁,流民遍道途。可怜耕稼地,翻作战场图。” 崇祯十五年(1642年),李焕章参加乡试,因文风奇崛、针砭时弊,被考官斥为“狂生”,名落孙山。次年,其父李柰病卒,家道中落,他守孝期间研读经史,尤精于《史记》《汉书》,并开始接触明末清初的实学思想,为日后治学奠定基础。 二、鼎革之变:遗民立场与颠沛生涯(1644-1661) 清顺治元年(1644年),李自成破北京,清军入关,明王朝覆灭。时年三十二岁的李焕章身处朝代更迭的洪流中,秉持遗民立场,拒绝出仕新朝。他在《织斋文集·自叙》中称:“吾生于明,食明之粟二十载,今虽易代,义不可辱。” 顺治三年(1646年),清廷颁布“剃发令”,山东各地反抗四起,乐安亦陷入混乱。李焕章为避兵祸,携家眷辗转于青州、寿光、昌乐等地,“栖身破庙,鬻字为生”。流亡途中,他目睹百姓疾苦,写下《流民行》《荒村吟》等诗篇,以白描手法记录乱世惨状:“老翁毙道左,稚子啼空桑。妇人鬻儿女,含泪称‘不伤’——伤哉难自活,安得顾心肠!” 流亡期间,李焕章结识了一批遗民学者,如青州冯溥、寿光安致远、昌乐阎循观等,彼此以诗文唱和,砥砺气节。顺治八年(1651年),他曾参与编纂《青州府志》,借修志之机搜集明末史料,暗中寄托故国之思。然修志过程中,清廷对史料的删改令他深感愤慨,遂以“母老多病”为由辞归。 顺治十六年(1659年),李焕章返回乐安,此时家乡已渐趋安定,但家族田产大多荒芜,生活拮据。他隐居于县城东南的“织斋”,以授徒、著述为生,自谓“织斋主人,身如茧丝,心织文字”。期间,他完成《乐安县志》初稿,书中对明末抗清志士多有褒扬,对清廷则隐晦批评,体现了遗民修史的独特立场。 三、学术深耕:史志编纂与文学成就(1662-1680) 康熙初年,天下渐定,清廷推行文化怀柔政策,征召博学鸿儒。康熙十八年(1679年),朝廷开“博学鸿词科”,山东巡抚荐李焕章应诏,他以“年逾花甲,足疾难行”力辞,时人赞其“不食清禄,乃真隐士也”。此后,他专注于地方史志与文学创作,成为山东著名的“布衣学者”。 (一)史志编纂:经世致用的实践 1、《乐安县志》的修订与影响** 康熙九年(1670年),乐安县令裘元俊聘李焕章主持续修县志。他以初稿为基础,历时三载,走访乡里,考证文献,“凡山川、古迹、人物、艺文,必核其真伪,辨其源流”。成书后的《乐安县志》共八卷,体例严谨,史料详实,尤其注重收录地方民生、灾异及乡贤事迹。例如,书中详细记载了崇祯年间清军入寇、顺治初年饥荒等史实,为研究明末清初山东社会提供了珍贵资料。其修志思想强调“经世致用”,主张“志以存史,亦以资治”,对后世山东方志编纂影响深远。 2、参与山东通志与府县志修撰** 康熙十一年(1672年),李焕章应山东巡抚邀请,参与《山东通志》编纂,负责“人物志”与“艺文志”部分。他以“不阿权贵,不没隐逸”为原则,为许多埋没民间的学者、义士立传。此外,他还先后参与《青州府志》《济南府志》的修订,其“据事直书,善恶自见”的修史态度,被时人称为“史笔如铁”。 (二)文学创作:孤愤之情的抒发 李焕章的文学成就以散文与诗歌为主,风格沉郁顿挫,兼具史笔与情韵。其文集《织斋文集》收录文章二百余篇,多为传记、序跋、游记,内容多反映社会现实与遗民心态。 传记文:代表作《明处士王君墓志铭》《义丐传》《烈妇传》等,以平凡人物为传主,刻画乱世中底层百姓的气节与苦难。如《义丐传》写乞丐王翁“行乞三十年,遇饥民则分食,遇遗骨则掩埋”,文末叹曰:“世有衣冠而禽兽者,视翁为何如耶?” 诗歌:诗集《织斋诗钞》存诗三百余首,多为感怀时事、咏史抒怀之作。《过明故宫》云:“落日荒宫瓦砾多,行人犹说旧山河。紫宸殿里千官散,朱雀桥边一雁过。”以苍凉之笔写亡国之痛;《田家苦》则描绘农民疾苦:“春耕夏耘汗如雨,秋收登场官税取。终年辛苦不得饱,卖儿卖女充官库。” 学术随笔:《织斋随笔》收录其治学心得与史论,对《史记》《汉书》的评点尤为精到,提出“读史当论世,论世当知人”的观点,强调结合时代背景理解历史人物。 四、晚年岁月:乡邦文化的守护者(1681-1688) 康熙二十年后,李焕章年逾古稀,仍致力于乡邦文化的整理与传承。他出资搜集散落民间的明代文献,曾言:“明季史料,若不抢救,后将淹没于荒烟蔓草间。”他整理的《乐安先正遗书》收录了乐安历代学者的著作残稿,其中对明末抗清名士李舜臣(其先祖)的文集进行了校订,保留了大量被清廷禁毁的文字。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李焕章病逝于乐安家中,享年七十六岁。临终前,他手订《织斋文集》,嘱后人“勿附新朝权贵,勿改旧文一字”。其葬于乐安城东祖茔,墓碑无官衔,仅书“明遗民李象先先生之墓”,至死坚守遗民身份。 五、历史评价与影响 李焕章作为明末清初的遗民学者,其一生兼具文人风骨与史家担当: 遗民精神的象征:在清廷高压政策下,他以“不仕”的姿态坚守文化立场,其著作中隐含的反清思想虽未显于言辞,却通过修史、撰文的方式传承下来,成为山东遗民文化的重要代表。 史志学的贡献:他主持编纂的《乐安县志》等方志,开创了山东“布衣修志”的传统,其“经世致用”的修志理念影响了清代山东方志的编纂风格,被后世称为“山东方志大家”。 文学史上的地位:其散文“以史为文,以文存史”,兼具实录精神与文学性,与蒲松龄、王士禛等山东文人共同构成了清初山东文学的多元面貌。 清代学者张尔岐在《蒿庵集》中评价:“象先先生,文如其人,刚正不阿,学贯古今,而隐身于乡野,其志可哀,其行可法。”直至今日,李焕章的著作仍是研究明末清初山东社会、文化与遗民心态的重要文献,其坚守气节、潜心治学的精神,亦成为广饶地方文化的重要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