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曹伯启

元朝文学家

曹伯启[元][公元1255年-1333年,元文学家] 安徽宿州市砀山县人物
曹伯启(1256年1月28日—1333年3月2日),字士开,号汉泉,中书省济宁路砀山县(今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人,祖籍中书省曹州路定陶县(今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元朝文学家。
曹伯启早年曾任砀山文学掾、漷州学正。至元年间,历代冀州教授、江阴路总管府仕郎、兰溪主簿,大德五年(1301年),担任常州路总管府推官,断案手段奇高,为百姓爱戴。大德十一年(1307年),升任奉训大夫、河南行省左右司都事。至大三年(1310年),升任朝列大夫、台州路治中,经御史潘昂霄、廉访使王俣举荐,升任西台监察御史。进阶为朝散大夫、本台都事,又转中顺大夫,召入中台都事。延祐元年(1314年),升迁为内台都事、刑部侍郎,敢于得罪丞相铁木迭儿,又派遣令史杨鹏平定叛乱,处置大同宣尉使法忽鲁丁贪污。后出任真定路总管,崇尚刑法宽容,治理简明。延祐五年(1318年),历任司农丞、南台治书侍御史,召为福建道廉访使,改任右司郎中。元英宗即位后,召任山北廉访使。至治二年(1322年),授集贤学士、御史台侍御史,诏修《大元通制》。泰定元年(1324年),告老还乡,此后多次征召不赴。
至顺四年二月十六日(1333年3月2日),曹伯启去世,享年七十九岁,赠体忠守宪功臣、河南行省左丞、鲁郡公,谥号“文贞”。
曹伯启(1255—1255),字士开,是元代安徽宿州市砀山县的杰出人物,在文学和政治领域都有着显著的成就。以下是他详细的生平介绍:

早年求学
曹伯启出生于元宪宗五年(1255 年)。他二十岁时就学识渊博,曾跟从东平人李谦游历,专心求学。李谦是当时的知名学者,曹伯启在其门下深受熏陶,为日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知识基础。这段求学经历不仅让他在学术上有所精进,也培养了他的品德和修养,使他形成了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正直的为人准则。

仕途起步
早年,曹伯启历任砀山文学掾、漷州学正等基层官职。至元十四年(1277 年),他升任冀州教授,开始在教育领域崭露头角。此后,他逐步升迁,历任江阴路总管府仕郎、兰溪主簿等职。在这些早期的官职任上,曹伯启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也展现出了他的才华和能力。

官场生涯与政绩
明于决狱
    - 至元二十五年(1288 年),曹伯启任兰溪主簿时,县尉捕获盗贼三十人并械徇诸市,但他因无证据而未轻信。后来果然抓获真凶,县尉因错捕被免职,这显示出他在司法审判中注重证据、严谨负责的态度。
    - 大德五年(1310 年),他进阶为承务郎,迁为常州路总管府推官。在任上,他公正判决了多起案件。如郡民赵友谅案,赵友谅因妻子江氏与汤氏子私通而杀汤氏子,江氏父亲千夫长企图贿赂官员为女儿女婿开脱,曹伯启坚决拒绝贿赂,坚持原则,最终赵友谅虽减轻死罪但案件得到公正处理;还有富室黄某杀人案,黄某企图贿赂佃户顶罪,曹伯启审得实情,纠正冤情,赢得百姓尊敬。
直言敢谏与不畏权贵
    - 延祐元年(1314 年),曹伯启升迁为内台都事、刑部侍郎。当时丞相铁木迭儿专权,在西僧控告案件中,众人因畏惧铁木迭儿而不敢言,曹伯启却从容回答该案犯在赦免之前不应再追究,使铁木迭儿虽怒却无法反驳;宛平县尹盗官钱,铁木迭儿欲杀看守者,曹伯启坚决反对,最终看守者免于死刑,仅受杖责并被遣送。
    - 延祐五年(1318 年)三月,他擢升为南台治书侍御史,上言强调台宪应“扬清激浊”,认真处理诉冤案件,因忤逆御史大夫意思而辞官离去。
治理有方
    - 至大三年(1310 年),四川廉访佥事阔阔木以苛刻闻名,曹伯启对其进行纠察弹劾,最终阔阔木被罢免职务。
    - 延祐五年(1319 年)正月,曹伯启任司农丞,前往江浙商议改革盐法。他废除检校官制度,在浙东、浙西设六个盐仓并设置运盐官员,规定运输期限和出纳秩序,制定惩罚措施,改革成果上报后著为法令。
    - 大同宣慰使臣忽鲁丁运送岭北粮食价值不符且贪污,朝廷多次派人追缴无果,曹伯启前往处理时忽鲁丁已去世,他劝其家人偿还欠款,那些受贿者害怕纷纷还钱,曹伯启将情况上报后转任通议大夫、真定路总管。
    - 宜兴、无锡两州饥荒时,曹伯启原本专负责刑事审判,行省令他参与救济工作,他有效组织救援,使百姓免于饿死。
    - 八番地区统帅擅自杀人引发边境争端,朝廷派新统帅并令曹伯启调查。途中道路受阻,他担心派兵会引发更大混乱,于是派令史杨鹏单骑前往,了解情况后只上奏前统帅擅自杀人罪行,稳定了边境局势。
英宗器重
    - 延祐七年(1320 年),英宗即位后召见曹伯启并任命他为山北廉访使。当时皇帝急于建西山佛寺,御史观音保等因饥荒请求暂缓,却触怒近臣被处死,曹伯启不畏权势,上书弹劾沉默的台臣,使皇帝听后感到惊恐。
    - 至治二年(1322 年),曹伯启被任命为集贤学士、御史台侍御史。朝廷下诏编纂《大元通制》,他提出五刑使用不当应修改的观点,丞相认同,但因他调任浙西廉访使,改革建议未能实施。

晚年生活
告老还乡:泰定元年(1324 年),曹伯启以年老告退,回到家乡砀山。砀山的人因他贤德,称他住处为“曹公里”。
再起未赴:天历二年(1329 年),元文宗起用曹伯启为淮东廉访使、陕西各道御史台中丞,并派车马相送,但他以年事已高为由,辞疾不起。
卒于毗陵:至顺三年(1312 年),曹伯启的长子曹震亨在毗陵去世,他亲自前往安抚处理丧事。至顺四年二月十六日(1333 年 2 月 2 日),曹伯启也在毗陵离世,享年七十九岁。他被赠体忠守宪功臣、河南行省左丞、鲁郡公,谥号“文贞”。

文学成就
作品与风格:曹伯启著有《曹文贞公诗集》(一名《汉泉漫稿》)十卷及《续集》三卷流传于世。他的诗流畅平易,娴雅平和,能直抒胸臆,常有对仕宦的感慨,也对元代的社会现实有所反映,如“寒暑相催犹可避,稻粱虽好不宜贪”(《咏雁》)体现了他对人生的思考,也有对元代“纷纷盗贼成渊薮”以及“终岁耕耘竟何有”等社会问题的关注。他的诗以七律为高,构思新颖,如《夜雨》《陪诸公杖履登梁王吹台悠悠悼古之情不能自已呈孟子周子文二友》等。其一些具有哲理的警句如“积水不胜流水碧,远山翻比近山青”“立谈千古意,曹伯启又能词,今存词三十馀首,多写人生感慨。
文学评价:欧阳玄称其诗“思致敏用,襟韵朗夷,临文抒志,造次天成”,对他的文学才华给予了高度评价。

民族观
曹伯启成长在元朝,没有旧朝阴影和“夏夷之辨”观念,形成了对元朝的国家认同感和文化归属感,愿意出仕元朝。但他坚守汉文化传统与价值观,以儒家标准严格自律,展现了对汉文化价值的坚定信仰。

曹伯启从基层官职起步,历经多个职位,在官场中始终坚守原则,直言敢谏,治理有方,为百姓谋福祉,为国家稳定和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他在文学上也有较高造诣,其作品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和个人情感,具有一定的艺术价值。他的一生,无论是在政治还是文学领域,都给后世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上一篇:朱德群下一篇:王运敏
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的创立者
元朝著名女诗人
元代才俊、科举魁首
元朝第六位皇帝
大蒙古国可汗,军事家、政治家
元曲四大家
大蒙古国第三位大汗
宝安文氏始祖
元初东南地区农民起义领袖
元朝第二位皇帝
元朝第十位皇帝
元末明初的文学隐者
成都红旗连锁董事长
中国近代军事、政治人物
沛县人物
原中共上海市市长
西汉贵族
中国工程院院士
明朝首辅
应县人物
第十六届中央委员
北宋大臣、将领
奥运会冠军
后梁最后一位皇帝
元朝文学家
中国工程院院士
后梁太祖朱温元贞皇后
后梁第二位皇帝
元朝文学家
元朝文学家

最新评论

2024全球富豪榜

百岁老人榜

中国工程院院士

中国科学院院士

发明家

企业家

2024年各省首富榜

百岁老人

百岁老人

百岁老人

百岁老人

百岁老人

百岁老人

百岁老人

百岁老人

百岁老人

百岁老人

百岁老人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520笔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