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英亮[公元1930年-1989年] 宁夏 > 银川市兴庆区人物 此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25-4-22 15:33
马英亮,男,回族,1930年2月出生于宁夏银川。1950年2月,他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5月,从宁夏干部学校毕业后,马英亮投身革命工作,开启了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生涯。 在工作历程中,马英亮先后担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统战部干事、中共银川地委统战部副部长与部长、中共银川地委副秘书长、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统战部办公室主任等职务。此后,他还任职银川市副市长、农建十三师副参谋长、盐环扬水工程指挥部副指挥、自治区水利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局长等。同时,他还是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届、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常委,以及自治区副主席,并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青年时期的马英亮就积极追求真理、向往进步。新中国成立初期,他响应党的号召,踊跃投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是宁夏地区党培养的首批优秀少数民族青年干部之一,还当选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联副主席。在党的统战部门工作时,他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钻研社会主义时期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问题,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广泛团结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及民族宗教人士,为壮大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民族团结作出积极贡献。 1959年11月,马英亮任银川市副市长分管农业,后调任农建十三师参谋长,为银川地区农业生产发展贡献力量。在十年动乱期间,他遭受错误路线迫害,被错误关押三年,且长时间未获工作分配,但始终坚守对党的坚定信念。 1978年5月,马英亮重返工作岗位,此后五年投身水利战线。他组织盐环定扬水工程前期工作,领导固海扬水工程等骨干水利项目及南部山区农业井灌工程建设,改善了南部山区农业灌溉和人畜饮水条件。他重视水利管理,倡导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参与制定多项水利政策措施,推动了宁夏水利事业发展。 担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分管经济和政府常务工作期间,马英亮为宁夏经济发展殚精竭虑。他重视农牧业生产,参与制定并落实引黄灌区开发和山区扬黄灌区发展规划,促进草原建设;关心南部山区脱贫,结合宁夏实际制定系列举措,加快群众脱贫致富进程。长期的领导工作,让他积累了丰富经验,具备出色组织领导能力,工作果敢、作风扎实。他为人正直、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维护集体领导和工作制度。工作中,他心系群众,足迹遍布宁夏各地,常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呼声,重视信访工作,亲自处理大量人民来信、接待来访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 1989年7月23日凌晨,马英亮因病不幸离世,享年59岁 。他的一生,是为党和宁夏地区发展不懈奋斗的一生,其贡献与精神值得铭记与敬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