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健行,一位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中留下深刻印记的杰出人物,以其坚定的党性、卓越的领导才能和刚正不阿的品格,为党和国家的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是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 。 尉健行1931年1月出生于浙江省新昌县一个清贫的教师家庭。在家庭环境的熏陶下,他从小热爱祖国,为人正直,勤奋好学。1937年至1947年,他先后就读于浙江新昌南明小学、新昌中学、天台育青中学、杭州安定中学。在这段求学经历中,他不仅积累了丰富的知识,更深受时代进步思潮的影响,思想逐渐走向成熟。1947年至1949年,尉健行在上海光华大学附中学习。彼时的中国正处于黎明前的黑暗,社会动荡不安,他积极投身于爱国学生运动,凭借着满腔的热血和对正义的执着追求,加入党的秘密外围组织,与反动势力展开坚决斗争,在学生运动中展现出坚定的立场和勇敢无畏的精神,为推动社会进步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1949年,尉健行迎来了人生的重要转折点,他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工作。同年,他进入大连工学院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学习,凭借扎实的学习态度和出色的领悟能力,为自己的专业知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52年至1953年,他在东北工业部有色金属管理局抚顺俄语训练班学习,为之后赴苏联深造做好语言准备。1953年至1955年,尉健行赴苏联乌拉尔卡明斯克铝加工厂学习企业管理。在苏联学习期间,他如饥似渴地汲取先进的企业管理知识和经验,深入了解现代化企业的运营模式和管理理念,这为他日后回国投身工业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回国后,1955年至1966年,尉健行任职于国营东北轻合金加工厂,从生产计划科副科长做起,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领导才华,逐步晋升为科长、车间主任、厂长办公室主任、厂生产总指挥、厂党委常委。在工作中,他长期扎根生产一线,深入了解生产流程和员工实际情况,针对工厂管理中的问题,组织编写了46万字的工厂管理方法等材料,为总结和推广科学的生产管理经验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他带领团队开展技术攻关,为我国“两弹一星”事业和第一架飞机的成功研制贡献了关键力量,展现出卓越的技术领导能力和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高度责任感。1966年至1970年,在“文化大革命”的动荡时期,尉健行遭受冲击,被下放车间劳动。尽管身处困境,他始终坚守对党的忠诚和对真理的信仰,保持坚定的信念,相信党和国家终将走出阴霾。 1970年,尉健行重新回到工作岗位,1970年至1980年,他先后担任国营东北轻合金加工厂生产部部长、厂革委会副主任、厂党委常委、厂党委副书记、厂长、厂党委书记等职务。在这期间,他致力于恢复工厂的生产秩序,推动企业的改革与发展,通过优化管理流程、加强技术创新、提升员工素质等一系列举措,使工厂在复杂的环境下保持稳定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1980年,他因突出的工作表现,被授予哈尔滨市特等劳动模范、黑龙江省特等劳动模范称号,这是对他多年来辛勤工作和卓越贡献的高度认可。1980年至1981年,尉健行进入中央党校一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为日后承担更重要的领导职责做好了充分准备。 1981年至1983年,尉健行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在这一岗位上,他将多年积累的管理经验和对经济发展的深刻理解运用到城市建设和管理中。他积极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交通、能源供应等条件,优化投资环境,吸引了众多企业入驻,为哈尔滨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他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加大对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投入,努力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赢得了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1983年至1984年,尉健行任职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在工会工作领域,他积极维护职工权益,推动职工福利改善,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促进了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和稳定。 1984年至1985年,尉健行调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1985年至1987年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在中组部工作期间,他坚决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将德才兼备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严格把关干部的选拔任用流程,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他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平反冤假错案的要求,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使一大批受到错误审查、处理的老干部得以重回工作岗位,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他坚决清理“文革”中的“三种人”,纯洁党的组织和干部队伍,为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此外,他在党的建设、干部培训、老干部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干部制度改革,为党的干部工作、组织工作拨乱反正、开创新局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1987年至1992年,尉健行出任监察部部长、党组书记,在监察工作领域,他致力于完善监察体制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为维护政府的廉洁性和公信力发挥了重要作用。1992年10月,尉健行当选为中共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常委、书记,1997年9月,他又当选为中共第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常委。在担任中纪委书记的十年间,他以坚定的决心和无畏的勇气,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1993年,他推动了中纪委和监察部的合署办公,将党的纪检职能和国家的行政监察职能统一起来,理顺了党政监督关系,极大地提高了监督执纪的效率和效果。在他的领导下,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系列大案要案,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案、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案、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案、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案、沈阳慕马案、北京市原市委书记陈希同案等,以及湛江和厦门特大走私案。这些案件的查处,彰显了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对腐败分子形成了强大震慑,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蔓延,净化了政治生态,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障。 1993年10月,尉健行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二届执委会主席,1998年10月至2002年12月,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三届执委会主席。在工会工作期间,他始终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完善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积极促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提高职工福利待遇,组织开展各类职工技能培训和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1995年至1997年8月,尉健行兼任中共北京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在主政北京期间,他积极推动北京的城市建设与发展,在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民生保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为北京的现代化建设和城市品质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5年8月7日上午8时,尉健行同志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尉健行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光辉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不懈奋斗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无私奉献的一生。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坚强党性,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为党和人民事业兢兢业业、不懈奋斗、鞠躬尽瘁。他一生追求真理,矢志不渝,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善于从政治大局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经受住了各种风浪考验。他一生以身作则,严守党纪,公正无私,两袖清风,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楷模。他注重培育良好家风,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严格。尉健行同志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他的崇高品德和卓越风范,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铭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