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垣[明][公元1527年-1604年,明代大臣]: 山东淄博市桓台县人物 王之垣(1527年7月22日—1605年1月8日),字尔式,号见峰,山东济南府新城县(今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人,祖籍山东青州府诸城县(今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明朝中后期官员、书法家。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进士,授荆州府推官。隆庆元年(1567年),入为刑科给事中,上疏提出了安民固本的四项建议。后历任礼科右给事中、兵科左给事中、礼科都给事中、刑科都给事中。隆庆五年(1571年),升太仆寺少卿,不久又调任鸿胪寺卿。万历年间,历任大理寺右少卿、大理寺左少卿、南京太仆寺卿、太仆寺卿。万历四年(1576年),升顺天府尹,期间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以附和张居正改革。万历五年(1577年),王之垣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万历八年(1580年),升户部右侍郎。万历十一年(1583年),改任户部左侍郎。万历十二年(1584年),致仕归乡。万历三十二年(1605年)十一月,王之垣去世,赠资政大夫、户部尚书。 王之垣是晚明书法名家,擅长楷、行、草三体,其楷书得唐楷之趥润劲健,能融合晋唐书法之长;其行书、草书取法于王羲之,风格平和简净,颇具中和之美。 王之垣(1527-1604),字尔式,号见峰,山东桓台人,是明代一位颇具影响力的大臣,在仕途和家族文化建设等方面都有显著经历和贡献。以下是其详细生平介绍: ### 出身与早年经历 王之垣是太仆寺少卿王重光的次子。王重光未考中进士时,家境贫困,王之垣儿时生活艰苦,常常卧于敝絮之中,食粗粝之食。但他勤奋刻苦,日夜学习不辍,为日后的科举之路打下了坚实基础。 嘉靖三十七年(1558 年),对于王之垣来说是人生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一年,他的父亲王重光督木殉职。王之垣与兄长王之翰前往京城为父亲办理抚恤事宜。然而,当时正值首辅严嵩专权,其子严世蕃主事,竟当面向王家兄弟索要银钱 500 两,才肯办理申请抚恤之事。王之垣与哥哥商议后,认为通过贿赂获得的荣誉有辱先人英名,并非真正的孝顺和尊敬,于是毅然决定回乡。 此次经历让王之垣更加坚定了通过真才实学博取功名的信念。回乡后,他带领兄弟子侄刻苦读书,在家族中掀起了一股刻苦攻读、科举入仕的风潮。 ### 科举入仕与仕途经历 - **初仕荆州,严拒请托**:嘉靖四十一年(1562 年),王之垣考中壬戌进士,授荆州推官,掌管刑狱。在即将出京城前往荆州任职时,他听闻很多荆州士大夫想通过他走门路、通关节。他深知请托之风的危害,认为一人若答应一件请托之事,便会有更多人来说情,难以拒绝。所以一上任,他就坚决严拒当地盛行的请托之风,即便像张居正、曹都宪、纪山公等说情,他也不予答应。他的这种廉洁无私的品质后来得到了首辅张居正的欣赏,张居正称赞他“王司理很有操守,我十分佩服”。在荆州五年间,前后有四位太守,他们都与王之垣以道义相厚。其间,他还曾协同考核岳州府太守姜省吾的吏治,面对姜太守派同乡官吏送来的丰厚礼物以求美言,他严辞拒绝。后来在考核中,发现一些账目问题,他坚持公正调查,最终还姜太守清白,也因此得到姜太守的认可,称他“老成,他人不及”,可见其执法不徇私情的为官之道。 - **仕途升迁与公正处事**:王之垣在仕途上逐步升迁,历任刑科给事中、府尹等职。万历七年(1579 年),他任湖广巡抚。期间,安景王府宫殿失火,他亲赴现场查访,得知是废宫内打柴人遗火。但后来南京一士大夫散布谣言,称是署印王同知、张通判请客遗火,此事还牵连侍郎何士阳及其子监生宇度和乡官。王之垣坚持“事要从实”,委托李澄川副使带领四个知县再次实地考察,结果无请客踪迹,最终只定罪巡风官及看守人,了结此案,其处事之公正、严谨可见一斑,也因此得到相公及总宪陈年伯的称赞,说他的火灾疏“甚稳妥,得大体”。 - **户部任职,革除陋习**:万历九年(1581 年),王之垣由巡抚转任户部左侍郎,管太仓。他入仓查验时,发现仓内有一大斗异常,询问吏卒得知,凡粮到仓,该仓斗级每人先支一斗是历来旧规,且称是运粮人所愿。但王之垣认为这是徇私行为,下令各仓主出示,革除此法。同年,户部修总督仓场,衙门估计约用百金有零,管粮厅石郎中说此银例该各仓斗级出办,王之垣则认为这不合理,如同大斗要粮一样是陋习,于是向尚书张心老说明,让户部发银修缮,展现了他敢于向陋习开刀、清正廉洁的作风。 ### 致仕与居家生活 万历十一年(1583 年),王之垣上书归省,户部虚席以待六月,但他称病不再出仕,开始了长达二十年的居家生活。居家期间,他保持了一贯的品德和作风,不嘱托私事,不徇私情,还书一贴于厅云“誓不说事”。正因如此,居家十四五年间,乡人没有一个求托者。 他虽居家,但仍关心国事,有拳拳报国之心。长子王象乾以参政备兵上谷时,他嘱托儿子不要因害怕犯锋镝而避事,不能逆上命,要以忠为重,不能以慈废忠。后来王象乾理应入蜀,因念父年老不愿动身,王之垣又劝说他要以国事为重,移孝为忠。王象乾听从父亲教诲,赴任后尽瘁西事。 同时,王之垣善于治家理政。他建家祠,修族谱,置义田,立家范,完善家规门训,编纂了家族第一部总结性家训《念祖约言》,还撰写了《历仕录》《炳烛篇》《摄生篇》《琅琊游记》《百警篇》《日程篇》等多部著作,对家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他天性俭朴,常对子女讲述自己年轻时的贫困之事,自己只穿布衣,吃清淡素食,吃饭从不吃两个以上的菜。看到孙子王与籽的绿纱裙,他认为是败家子穿的轻浮衣服,亲手撕裂,并写信怒斥在京为官的儿子王象乾要严管子女、勤俭持家。 ### 身后之事 万历三十二年(1604 年),王之垣卒于家,享年七十八岁。讣闻,赠户部尚书,赐祭葬。后以子象乾累赠少师兼太子太师,兵部尚书。万历三十五年(1607 年),还遣布政司堂上官韩策、徐尧莘谕祭加祭二坛造葬,可见朝廷对他的尊崇和认可。 ### 历史评价 王之垣为官明敏干练,不徇私情,直言敢谏,严拒请托,具有古大臣的风度。他在仕途上无论是担任地方官职还是在中央户部任职,都能坚持公正廉洁,勇于革除陋习,为朝廷和百姓做了一些实事。在治家方面,他也颇有建树,通过自己的言行和著作,传承和弘扬了良好的家风,为家族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是桓台新城王氏家族家风形成的奠基人之一。其家族自明嘉靖至清末 300 余年间,出进士 30 名,举人 52 名,贡生 158 名,出仕为官者 100 多人,被誉为“齐鲁第一进士家族”,这与王之垣的影响密不可分。他的一生,无论是在仕途还是家族文化建设方面,都留下了值得铭记和传颂的事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