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勤[原江西省委书记] 辽宁葫芦岛绥中人物 许勤,1928年1月出生于辽宁绥中,是一位为党和国家事业奉献一生的优秀干部。1948年8月,他投身革命工作,次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自此开启了长达数十年的奋斗征程。
在早期工作阶段,许勤从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政府文教科科员起步。1949年,他前往江西,担任抚州地委办公室秘书。1953 - 1960年间,他在江西省临川深耕,先后担任县委宣传部部长、农工部部长、县委副书记与书记等职;1960 - 1967年,调任南城县委第一书记、书记。然而,在1967 - 1971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他遭受冲击。1971 - 1972年,许勤进入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学习,并担任党校二部行政组组长;1972 - 1975年,任职抚州地委常委;1975 - 1977年,他肩负重任,出任中国支援塞内加尔农技组组长。
1977 - 1979年,许勤先后担任抚州地委书记、抚州地区革委会主任,以及中共江西省委副秘书长兼江西省革委会外事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1979年12月至1983年4月,他担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兼秘书长、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1980年1月 - 1982年12月,当选江西省委常委;1982年12月 - 1985年6月,升任江西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85年6月 - 1988年5月,任江西省委副书记;1988年2月 - 1993年1月,任职江西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3年3月 - 2003年3月,他成为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此外,他还是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二大、十三大列席代表,中共十四大代表,第五至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
2021年10月18日21时26分,许勤因病医治无效,在南昌与世长辞,享年94岁。10月22日,其送别仪式在南昌市殡仪馆举行。许勤同志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通过多种方式表达哀悼,并慰问其亲属,他的一生为江西乃至全国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值得人们铭记与敬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