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建隆[明] 浙江衢州开化人物 ### 余建隆:明代开化的铁面清官 #### 人物生平与品格 余建隆,号熙廷,明代开化北乡人,生卒年不详。他为人简朴刚直,处事方正不苟,于万历丁酉年(1597年)以恩贡入仕,经吏部考选第一,授任黟县知县。在任期间,他以清廉刚正闻名,堪称明代基层官吏的典范。 #### 革除弊政与拒贿轶事 - **废除苛规**: 按黟县旧规,知县日常用度由里总供应,每月初一更有“月旦礼”馈送。余建隆认为此举加重百姓负担,到任后即下令废除“月旦礼”,精简供应流程,减轻地方经济压力。 - **严拒贺礼与贿赂**: 其长孙出生时,丞史为讨好上司,特备银钏、彩裳贺喜。余建隆发现后正色道:“为官当造福一方,不义之财不可取。”当即命家人原物奉还。 辖区内有富家子弟犯法,家属携数千金行贿,请求“缓庭质”以图脱罪。余建隆铁面无私,严词拒绝:“国法岂能私相授受!”坚持秉公办案,将罪犯绳之以法。 #### 仕途浮沉与清廉终始 因清廉刚直“不合时宜”,余建隆遭明升暗降,先被贬为顺德府经历,后调任山西永和县知县。尽管官职变迁,他“砺操愈贞,丰裁益峻”,在穷乡僻壤仍一心为民,兴利除弊,政绩显著。 晚年告老还乡时,余建隆仅携简单行李,无箱笼辎重,亦不接受公家车马护送。隰州太守方公感其清苦,恰逢当地出土一窖大宋古钱,便欲将钱兑换为盘缠相赠,称“此天为廉吏赐也”。余建隆却正色道:“地下宝藏属国家,岂可为私财?”坚辞不受,最终与仆从手提肩扛、风餐露宿返乡。沿途百姓、官员见状,无不为其清廉气节感佩,赞曰:“真清官也!” #### 历史评价 余建隆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践行了传统士大夫“清廉为本”的为官理念,其革除弊政、拒贿守节、甘守清贫的事迹,不仅在明代官场独树一帜,更成为后世推崇的廉吏典范。他的一生,展现了封建时代清官“乐道安贫、执法如山”的精神底色,亦为衢州地域文化中“忠义清廉”的重要注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