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 黑龙江大兴安岭漠河县人物 赵春:扎根边疆的基层治理践行者 赵春,男,汉族,1961年2月出生,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是深耕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的资深基层领导干部。 一、基层起步:从乡镇干事到业务骨干的成长之路 1979年12月,赵春开启职业生涯,任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鸥浦乡政府宣传干事,后历任民政助理。在基层岗位上,他深入群众、扎实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乡镇治理经验。1986年3月,年仅25岁的他升任鸥浦乡政府副乡长(副科级),开启基层领导岗位历练。 二、多岗锻炼:在经济与民生领域的担当作为 1990年起,赵春逐步转向经济管理与民生保障领域: 组织与民政工作:1990年12月调至呼玛县委组织部任组织员,1991年3月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参与基层组织建设与社会救助体系构建。 经济部门履职:1993年7月任乡镇企业局局长(正科级),推动县域乡镇企业发展;1994年7月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期间通过中央党校函授学习提升经济管理专业素养(1995.08-1998.06经济管理专业)。 物价与地矿管理:1996年3月任物价局局长,1997年12月任地质矿产局局长,在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领导岗位:从副处到正处的治理升级 2002年10月,赵春进入县级领导班子,任呼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处级),2007年3月兼任党组副书记,深度参与地方立法与监督工作。2011年12月,他转任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聚焦协商民主与民生议题,推动政协工作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2016年12月,赵春出任呼玛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正处级),主持人大全面工作,以法治思维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直至退休。 四、教育背景与时代印记 赵春的成长历程伴随大兴安岭地区的开发建设,其在职期间通过中央党校函授学习(1996.08-1998.12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展现了改革开放后基层干部通过继续教育提升治理能力的典型路径。从乡镇到县直部门,从政协到人大,他的职业生涯贯穿呼玛县经济转型、生态保护与社会治理的多个关键阶段,是边疆地区基层干部坚守奉献的缩影。 赵春的履历映射出大兴安岭地区在改革开放至新时代的发展脉络,其多岗位历练与治理实践,为边疆县域的稳定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实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