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明][公元1525年-1582年,中国古代十大名相,明朝首辅,中国六大政治家]+像 湖北 张居正(1525年5月26日—1582年7月9日),字叔大,号太岳,幼名张白圭,湖广荆州卫(今湖北省荆州市)军籍。生于江陵县(今湖北省荆州市) ,故称之“张江陵” [35]。明朝政治家、改革家、内阁首辅,辅佐明神宗朱翊钧进行“万历新政”,史称“张居正改革”。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进士。隆庆元年(1567年),任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后迁任内阁次辅,为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隆庆六年(1572年),代高拱为内阁首辅,晋中极殿大学士,一切军政大事均由张居正主持裁决,任内阁首辅十年,实行一系列改革措施。财政上,清丈田地,推行“一条鞭法”,总括赋、役,皆以银缴,“太仓粟可支十年,周寺积金, 至四百余万”;军事上,任用戚继光、李成梁等名将镇北边,用凌云翼、殷正茂等平定西南叛乱;吏治上,实行综核名实,采取“考成法”考核各级官吏,“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政体为之肃然。 万历十年(1582年)六月病逝,享年五十八岁,赠上柱国,谥文忠(后均被褫夺)。明代唯一生前就被授予太傅、太师的文官。去世后被明神宗抄家,至明熹宗天启二年(1622年)恢复名誉。著有《张太岳集》《书经直解》《帝鉴图说》等。 张居正:明代中兴之相的传奇一生 一、荆州神童的早年岁月(1525-1547) 1525年5月24日,张居正生于湖广江陵(今湖北荆州)的军户家庭。其曾祖张诚为避赋役弃农从军,祖父张镇为辽王府护卫,父亲张文明是屡试不第的秀才。虽家境普通,但张氏一族重视教育,张居正自幼展现出超凡禀赋——5岁启蒙能背诵《论语》,10岁通晓六经大义,12岁以“江陵童子”之名考中秀才,令湖广巡抚顾璘惊叹“此子将相才也”,特解犀带相赠,却力劝其暂不参加乡试以磨心性。 1540年,16岁的张居正赴武昌参加乡试,一举中举。顾璘闻讯抚其背曰:“君异日当腰玉,犀不足溷子。”这番期许成为他毕生砥砺的动力。1547年,23岁的张居正赴京会试,高中二甲第九名,授翰林院庶吉士,自此踏入仕途。在翰林院期间,他师从徐阶,与高拱等未来政坛风云人物结下交集,更在钻研历代典章制度中奠定了改革思想的雏形。 二、宦海沉浮与蛰伏蓄力(1547-1567) 嘉靖朝的政治漩涡中,张居正初入官场便展现出敏锐的政治洞察力。面对严嵩与夏言的党争,他既不依附权奸,也不盲目清高,而是潜心研究边防、民政等实务。1554年,他因病归乡,三年间遍历湖广、江西等地,目睹流民失所、土地兼并的惨状,在《荆州府题名记》中发出“田赋不均,贫民失业,民苦于兼并”的慨叹,改革之志日渐坚定。 1557年,张居正返京复职,历任翰林院编修、右春坊右中允等职,分管国子监司业事,与高拱共同整顿太学,培养了一批务实人才。1564年,他升任侍读学士,掌翰林院事,逐渐成为裕王(即后来的隆庆帝)潜邸集团的核心成员。这一时期,他撰写《论时政疏》,直指嘉靖朝“宗室骄恣、庶官瘝旷、吏治因循、边备未修、财用大匮”五大弊端,虽未被采纳,却已显露出治国安邦的远见卓识。 三、入阁辅政与初试锋芒(1567-1572) 隆庆元年(1567年),张居正以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入阁,次年晋升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面对隆庆朝“垂拱而治”的宽松氛围,他与高拱、徐阶等阁臣协作,在边防、经济等领域推行初步改革。 军事上,他力主“外示羁縻,内修守备”,支持王崇古、戚继光等将领整顿边防,促成“隆庆和议”,结束了明蒙数十年的战争状态,开设茶马互市,使北方边境出现“戎马无南牧之儆,边氓无杀戮之残”的安定局面。经济上,他推动清丈全国军屯,查处侵占屯田的军官,仅辽东一地就清出被占土地8390顷,军粮自给率大幅提升。 在中枢决策中,张居正展现出卓越的协调能力。当高拱与徐阶因“俺答封贡”之争僵持时,他居中斡旋,最终使和议得以推行。1571年,他升任吏部尚书兼建极殿大学士,成为内阁次辅,其“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的治国理念逐渐清晰,为日后的全面改革积蓄了力量。 四、万历新政与中兴气象(1572-1582) 1572年,隆庆帝驾崩,10岁的万历帝继位。张居正与司礼监掌印太监冯保联手,扳倒为首辅的高拱,成为内阁首辅,开启了长达十年的“张居正改革”。他以“愿以深心奉尘刹,不予自身求利益”的担当,推出一系列震动朝野的改革措施,使垂危的明王朝出现中兴转机。 政治改革:推行“考成法”,以“尊主权”为核心,建立“内阁-六科-六部-地方”的层级考核体系,规定“月有考,岁有稽”,将官员政绩与升迁直接挂钩。据《明史》记载,仅万历三年(1575年),就有106名冗官被裁汰,行政效率大幅提升,史称“一时治绩炳然”。 经济改革:万历六年(1578年),张居正下令清丈全国土地,颁布《清丈条例》,严查隐田漏税。至万历九年,共清出隐田2.8亿亩,较弘治年间增加近30%。在此基础上,推行“一条鞭法”,将田赋、徭役、杂税合并为一,按亩征收银两,简化税制的同时,削弱了地方豪强的盘剥。改革后,国库年收入从隆庆朝的300万两增至400万两,太仓存粮可支十年,一举扭转了嘉靖以来的财政危机。 军事整饬:他重用戚继光、李成梁等名将,改革军制,推行募兵制,加强边防建设。在蓟州镇修建空心敌台3000余座,形成坚固防线;在辽东启用李成梁,遏制女真部落扩张。万历初年,明朝边军战斗力显著提升,多次击败蒙古、倭寇的侵扰,巩固了国家疆域。 五、权倾朝野与身后荣辱(1582-1584) 张居正的改革触动了既得利益集团,加之他“威柄之操,几于震主”的强势作风,万历帝对其逐渐滋生不满。1582年7月9日,张居正病逝于北京,享年58岁,赠上柱国,谥“文忠”,葬礼规格堪比国丧。 然而,这位“救时宰相”的身后事却急转直下。在言官弹劾与万历帝的默许之下,张居正被追夺官爵,家产查抄,长子张敬修不堪凌辱自缢,次子张嗣修充军。其改革措施也多被废止,“一条鞭法”虽保留形式,却在地方执行中变味,考成法遭废除,明朝政治再度陷入颓势。 直到天启二年(1622年),明熹宗为张居正平反,恢复其官爵,崇祯朝更是追赠谥号,肯定其“功在社稷”的历史功绩。清人张廷玉在《明史》中评价:“张居正通识时变,勇于任事。神宗初政,起衰振隳,不可谓非干济才。” 六、历史影响与后世评价 张居正作为中国古代改革史上的里程碑式人物,其改革深度与广度堪比王安石变法。他以“苟利社稷,生死以之”的担当,在短短十年间使明朝焕发生机,被誉为“明代唯一的大政治家”(梁启超语)。 在制度创新层面,“一条鞭法”开启了中国赋税从实物税向货币税的转型,为清代“摊丁入亩”奠定基础;考成法的绩效理念,对现代公务员考核制度仍有借鉴意义。在国家治理上,他强调“以民为本”与“强政府”的平衡,既通过清丈土地抑制兼并,又通过充实国库增强国家能力,展现出务实的治国智慧。 如今,湖北荆州张居正故居内的“元辅良相”匾额,与万历帝御赐“社稷之臣”碑刻遥相呼应,见证着这位荆楚贤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一生。他的改革精神,不仅成为明代中兴的精神象征,更在中国历史长河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昭示着“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永恒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