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像 山东滨州市博兴县人物 张军,男,汉族,1956年10月生,山东博兴人,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以下是关于张军的生平介绍: 张军,男,汉族,1956 年 10 月生,山东博兴人。 早年经历 1973 年 1 月,年仅 17 岁的张军开始参加工作,前往吉林省农安县合隆公社成为一名知青,期间担任朱家园子大队革委会副主任。这段知青经历让他深入基层,了解到农村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的生活状况,培养了他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作风。 1975 年,张军结束知青生活,进入共青团吉林省长春市委宣传部担任干部,开始在共青团系统工作,这段经历使他在青年工作和宣传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教育背景 1978 年,随着高考制度的恢复,张军迎来了人生的重要转折,他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在大学期间,他勤奋刻苦,系统地学习了法律专业知识,为日后从事法律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82 年,他顺利从吉林大学毕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毕业后,张军并没有满足于本科学历,而是继续深造,于 1982 年至 1985 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在人大的学习经历,让他能够接触到更前沿的法学研究成果和更优秀的法学学者,进一步拓宽了他的学术视野和专业素养。 此后,在 2004 年至 2006 年,他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学习,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通过多年的持续学习,张军在法学领域不断深耕,成为了一位具有深厚学术造诣的法律专家。 司法工作经历 最高人民法院时期(1985 - 2003 年): - 1985 年,张军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先后在综合处、刑事处担任书记员等职务。在基层岗位上,他脚踏实地,认真积累司法实践经验,熟悉法院的各项工作流程和法律适用的实际操作。 - 随着工作经验的积累和自身能力的提升,他逐步晋升为刑事处副处长、助理审判员、处长、审判员。期间,他还于 1990 年至 1991 年在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1991 年至 1992 年挂职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济犯罪审判组副组长,通过挂职锻炼,深入基层审判一线,更加了解基层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和需求。 - 1995 年,张军升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负责研究室的部分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对司法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提供参考。 - 1998 年,他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负责刑事审判第一庭的全面工作,在刑事审判领域发挥了重要的领导作用,对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进行指导和决策。 - 2000 年,张军转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继续在刑事审判领域深耕,不同庭室的工作经历让他对各类刑事案件的审判都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把握。 - 2001 年,张军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并于 2001 年至 2002 年挂职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进一步丰富了他在不同层级法院的领导经验和管理经验。 司法部时期(2003 - 2005 年):2003 年,张军调任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在司法部工作期间,他参与了司法行政等方面的工作,对司法行政业务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拓宽了自己的工作领域和视野,为他日后全面理解司法工作体系奠定了更广泛的基础。 再次回到最高人民法院(2005 - 2012 年):2005 年 8 月,张军回到最高人民法院,再次担任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在此期间,他继续在司法审判和法院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且在 2004 年至 2006 年在职攻读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博士学位。2007 年 10 月,他担任中央纪委常委,同时继续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2008 年 4 月起,他担任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11 年 11 月明确为正部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在法院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方面都承担着重要职责。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时期(2012 - 2017 年):2012 年 11 月,张军在十七届中纪委八次全会上被增选为中纪委副书记,此后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期间,他致力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工作,为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在纪检领域的工作经历,使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队伍纪律建设等方面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再次回到司法部(2017 - 2018 年):2017 年 2 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表决,任命张军为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在司法部任职期间,他全面负责司法部的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监狱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了努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时期(2018 年 - ) 2018 年 3 月 18 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张军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期间,他致力于推动检察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强调检察机关要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他提出了一系列检察工作新理念和新要求,比如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发力,加强对各类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视和推进,不断拓展检察工作的领域和深度。在刑事检察方面,注重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改革举措,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和司法公正性;在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方面,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积极探索和拓展公益诉讼领域,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 同时,他也非常重视检察队伍建设,强调要加强检察机关自身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 政治地位与荣誉 张军是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还在党内纪律检查等方面担任重要职务,如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2012 年 11 月增选为中央纪委副书记,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等,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贡献。 张军在法律领域和政治领域的多年经历,使他成为一位具有丰富经验和卓越领导能力的法律界和政界人物。他在不同岗位上的工作成就,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司法改革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需要注意的是,截至 2025 年 6 月,张军现任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首席大法官。他的职业生涯在司法领域有着重要的影响力和贡献,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作的推进,他的工作经历和贡献还在不断丰富和发展。 |